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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衢州中专大成楼报告厅装修改造工程

所在地区: 浙江-衢州- 发布日期: 2020年8月6日
招标采购正文

衢州中专大成楼报告厅装修改造工程施工交易公告 

我单位衢州中等专业学校定于2020年8月13日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五楼)公告的开标厅确定衢州中专大成楼报告厅装修改造工程施工的承包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衢州中等专业学校,施工内容包括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门窗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等(具体以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工程质量要求为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计划工期:2020年9月30日前完工。

2、交易资格要求

2.1本次交易要求承包商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浙江省外企业还须持有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2.2承包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中已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项目未通过验收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交易活动)。

2.3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交易保证金 

3.1本项目交纳交易保证金 20000元整。 

交易保证金专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衢州市工商银行南区支行或中国银行衢州分行;

账   号:按系统随机分配账号。

缴纳时间: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到账为准(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提前交纳,否则后果自负)。未递交交易保证金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3.2缴纳方式

承包商登陆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业务办理”--“缴纳保证金”模块:

缴纳方式之一(按项目在线支付):投标人通过网银(电汇)方式,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缴纳。

缴纳方式之二(联保资金支付):联保资金小于项目投标保证金时,按系统提示,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补交差额。

申请联保资金请咨询市招投标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570-8757610。

3.3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承包人在交易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报价文件。

(2)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与发包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发包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交易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经查实,承包人在交易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4)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交易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

出现上述不予退还情形的,发包人告知衢州市监管办登记后,保证金不再退还给承包人。  

4、报名

4.1登陆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陆→选择本项目的“我要报名”→我要投标。

4.2未注册入库企业在“交易主体登陆”界面选择“免费注册”后按网站提示注册,详见http://www.qzggzy.com/zxdt/001003/20190102/d93f8

e6d-b0cd-481b-ae3f-6d49c184d201.html(备注:本项目无CA办理要求)。  

5、交易公告文件

5.1交易公告文件组成:

5.1.1交易公告;

5.1.2报价文件格式(附件下载) ;

5.1.3工程量清单(附件下载); 

5.1.4合同条款(附件下载);

5.1.5图纸(附件下载);

5.1.6品牌参考表(附件下载)。

5.2预算价编制原则:

预算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为依据,并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及相关造价文件规定,按清单综合单价法编制。信息价根据《衢州造价信息》2020年第5期和《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0年第5期计入;无信息价材料按市场询价计入。

5.3本工程审定预算价1924766元(含暂列金40000元),最高限价1924766元(含暂列金40000元)。 

6、报价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6.1报价文件: 

6.1.1报价文件组成:

(1)报价文件封面;

(2)资格审查表(附相应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项目部人员配备表(附相应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资格后审承诺书;

(5)报价函;

(6)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时提供);

(7)表10.2.2-6投标报价;

(8)表10.2.2-11 编制说明;

(9)表10.2.2-12投标报价费用表 ;

(10)表10.2.2-13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计算表;

(11)表10.2.2-1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12)表10.2.2-16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13)表10.2.2-17综合单价计算表;

(14)表10.2.2-18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15)表10.2.2-20施工组织(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16)表10.2.2-21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17)表10.2.2-22 暂列金额明细表;

(18)表10.2.2-26 计日工表;

(19)表10.2.2-29主要工日一览表;

(20)表10.2.2-31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21)表10.2.2-32主要机械台班一览表。 

(注:综合单价计算表、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报价时可不打印,在被确定为承包商后提供)。

6.1.2以上所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保证明、《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浙江省外企业必须提供)】的原件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与报价文件一起递交,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或资格不符合要求或所提供材料不能证明的,发包人将予以拒绝。

6.2报价文件装订与密封

6.2.1承包商递交的报价文件需包含以上资格审查资料、报价函及已标

价工程量清单(纸制版装订成册,正本1份)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光

盘(光盘1个)。

6.2.2在报价文件格式规定的签字、盖章处,承包商必须按要求签字或盖章。

6.2.3纸制版报价文件与光盘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

6.2.4承包商报价文件未按以上要求提供的,发包人将予以拒绝。                     

6.3承包商报价要求:

6.3.1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法报价,工程量按实结算。承包商统一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为依据,并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按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结合项目具体条件和企业自身实力考虑部分风险自主报价。除合同规定的可调内容外,承包商在报价中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和风险费等费用。

6.3.2安全文明施工费措施费和规费必须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如下:

建筑装饰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按(上限6.28%,下限5.14%)的计取;规费按 27.92%计取;

安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按(上限7.81%,下限6.39%)的计取;规费按30.63%计取;

6.3.4税金9%应依据国家税法规定的计税基数和税率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6.3.5本工程暂列金额为 40000 元(税前),除税金外不计取其他费用。承包商不得擅自变动其他暂列金额,否则发包人予以拒绝。

6.3.6承包商要充分了解本工程的工期进度要求、质量和安全要求、现场及施工环境情况、资金支付情况、配合协作等所有情况,以自身公司实力进行报价,不得恶意报价或不平衡报价,如发现将严肃处理。

6.4报价文件提交:

6.4.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 8 月13日 9 时30分,地点为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五楼)公告的开标厅。

6.4.2承包商的法定代表人(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本项目承包商确定会。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在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按规定出具上述证明材料并到场的,发包人将予以拒绝。

7、承包商的确定

7.1报价在最高限价1924766元(含暂列金40000元)及以下的且工期和质量目标响应交易公告要求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工期或质量目标未响应交易公告要求的承包商,发包人将予以拒绝。

7.2评标办法(满分100分):

(1)评分范围:所有有效报价进入评分范围。

(2)最佳报价:进入评分范围的所有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最佳报价(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各进入评分范围的承包商报价与最佳报价进行比较,按以下公式求出百分比K值(最终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K=(进入评分范围的承包商报价-最佳报价)/最佳报价*100%。

计算承包商报价得分时:

当K值等于零时,报价分得满分100分;

当K值大于零时,K值每增1%,在报价得分上扣2分;

当K值小于零时,K值每减1%,在报价得分上扣1分;

K值不为整数时以直线插入法计算,报价最后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最佳报价经计算确定后,除计算差错外,在整个评分过程中保持不变。

7.3在进入评分范围的承包商中按报价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排序第一的承包商为候选承包商,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优先(如果报价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对排序第一的承包商报价文件进行审查,如承包商交易资格不符合要求的或项目部人员配备表中人员社保无法查询或不符合的或存在交易公告中规定的被发包人拒绝的情形的,发包人将予以拒绝。

7.4如排序第一的承包商被拒绝的,则按得分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替补1名承包商进行报价文件审查,直至确定1名候选承包商。

7.5候选承包商公示期一日,公示结束后30日内中标选承包商必须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并提交中标价的2%作为履约保证金(形式可以现金或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和融资担保公司保函),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返还,如未签合同或未提交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将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上报有关监管部门,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7.6发包人将对承包商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查,如发现恶意报价或严重不平衡报价的,将取消其承包人资格,并上报有关监管部门。

8.特别说明

8.1公示结束后,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份数免费提供报价文件副本。

8.2承包人开始施工后如出现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不符合工程需要,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明显达不到预定计划的,发包人将终止合同,并采取相应措施。承包商报价时需考虑此因素。

8.3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前,由施工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对报告厅室内环境进行检测,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游离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浓度检测,检测合格作为竣工验收前提条件。承包商报价时需考虑此因素。检测标准参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02; 

8.4合同主要条款见附件。

8.5防疫期间严格按照衢州市防疫要求,落实防控措施,保护人员健康,保障工程安全。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发包人:衢州中等专业学校

                 招标代理:衢州公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小单   电话:15157092517

                             2020年8月6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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