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县大道(同德路-镇岚路)改造提升工程绿化景观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宁波-鄞州区 | 发布日期: | 2020年8月3日 |
鄞县大道(同德路-镇岚路)改造提升工程绿化景观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YZ-GCZB-202019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县大道(同德路-镇岚路)改造提升工程绿化景观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投【2016】2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资格预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项目位于鄞州区,西起同德路,东至镇岚路,道路全长约13160米
建 设 规 模:A标段总占地面146437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105975平方米,园路铺装面积38075平方米,建筑面积183平方米,桥梁面积2204平方米;B标段总占地面积约196000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约158200平方米,园路铺装面积约 37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桥梁面积约200平方米;C标段总占地面145231.3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119314.1平方米,园路铺装面积23092.3平方米,建筑面积174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 : 199895 万元。
招标控制价 : A标段约8400万元,B标段约9400万元,C标段约5600万元
计 划 工 期: A标段660日历天,B标段660日历天,C标段660日历天,并满足道路施包单位的进度要求,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报告上的时间为准。
本次招标范围:
A标段:施工图范围内桩号K2+860-K5+675的绿化工程(新种植树 、现状保留树、场地内移植树、移除树、下层小苗移除、种植土方回填)、景观工程(园路、花坛、挡墙、树池、景墙、栏杆、花钵景墙、桥下空间装饰、现状围墙改造等)、配套建筑(管理用房1座 驿站2座)、景观桥梁工程(桥梁1座)、安装工程(景观电气、景观给排水、配套建筑安装)、景观灯具、其他工程基础含预埋件(雕塑、一体复合材料、体育设施),不包括雕塑、一体复合材料、体育设施、标识标牌(垃圾桶、标识字体、公益小品)、公交站台、人行道树池栏杆等施工承包及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B标段: 施工图范围内桩号K5+675-K9+179.7内的绿化工程(新种植树、现状保留树、场地内移植树、移除树、下层小苗移除、种植土方回填)、景观工程(园路、花坛、挡墙、树池、廊架、景墙、栏杆、水景、花钵景墙、桥下空间装饰、现状围墙改造等)、配套建筑(管理房1座、驿站2座、连廊1座)、厕所改造(1座)、景观桥梁工程(2号桥梁1座)、安装工程(景观电气、景观给排水、配套建筑电气及给排水)、排水工程(景观排水)、景观灯具、其他工程基础含预埋件(雕塑、一体复合材料、体育设施),不包括雕塑、一体复合材料、体育设施、标识标牌(垃圾桶、标识字体、公益小品)、公交站台、人行道树池栏杆等施工承包及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C标段:施工内容施工图范围内桩号K5+675-K9+179.7的绿化工程(新种植树、现状保留树、场地内移植树、移除树、下层小苗移除、种植土方回填)、景观工程(园路、花坛、挡墙、树池、廊架、景墙、栏杆、水景、花钵景墙、桥下空间装饰、现状围墙改造等)、配套建筑(管理房1座、驿站2座、连廊1座)、厕所改造(1座)、景观桥梁工程(2号桥梁1座)、安装工程(景观电气、景观给排水、配套建筑电气及给排水)、排水工程(景观排水)、景观灯具、其他工程基础含预埋件(雕塑、一体复合材料、体育设施),不包括雕塑、一体复合材料、体育设施、标识标牌(垃圾桶、标识字体、公益小品)、公交站台、人行道树池栏杆等施工承包及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平行发包项目:雕塑、一体复合材料、体育设施、标识标牌(垃圾桶、标识字体、公益小品)、公交站台、人行道树池栏杆等.
标 段 划 分:3个标段。
质 量 要 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确保获得“茶花杯” 和“甬江建设杯”,争创“钱江杯”。
安 全 要 求:合格,并确保达到市标化工地标准,力争达到省标化工地标准。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含有园林绿化类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须出具申请人在2020年4月、5月、6月连续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且社保缴纳单位与申请人名称须一致(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
3.4 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项目。
3.5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6 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资格预审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资格预审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入围通知书发出前对其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入围资格,后续申请人不再递补。
3.7 其他: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申请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4. 资格预审方法
4.1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的 有限数量制 ;
4.2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 13家 。
4.3投标人必须同时参加A标段、B标段、C标段的投标,但最终只能为上述3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的中标人候选人。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注册成功后,在2020年8月7日16时00分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等相关资料。
5.2申请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等附件。未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决。(备注:申请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下方的“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资格预审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在鄞州区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其投标。
5.4如有补充的资格预审、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为2020年8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妇女儿童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3防疫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7. 资格预审文件公告发布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鄞州日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7楼
联 系 人:梅月娣
电话:0574-88103779
传真:0574-88107620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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