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塘栖镇人民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杭州鸿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余杭区 | 发布日期: | 2020年8月1日 |
项目概况
塘栖镇人民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08月11日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采确临[2020]5277号确认书批准,现就塘栖镇人民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线上电子招投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二、招标编号:ZJZFCG-HS2020-021
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竞争性磋商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塘栖镇人民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项目 | 1年 | 项 | 137 |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
(4)承接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的主体原则上应为依法登记成立,并经司法行政部门备案的具有从事纠纷调处条件的人民调解协会以及品牌人民调解工作室等社会组织。
(5)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6)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七、磋商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磋商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同时办理CA领取;
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3、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磋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磋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磋商文件,本项目磋商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磋商文件”直接下载磋商文件浏览);
4、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5、提示:招标磋商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磋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磋商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6、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具体详见网站供应商注册要求,已经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
7、提示:
(1)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
(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无法通知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关注相关公告;
(3)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截止之日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机构将允许其获取。
(5)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审查,并在必要时要求提供原件备查。
八、投标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4、因本次磋商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请各供应商自备可联网的电脑及CA锁,经过几轮磋商后的最终报价由各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在线完成。政采云平台在线报价操作失败的,供应商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或电话传真提供。
九、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年8月11日9时30分00秒止;
十、供应商线上投标响应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
十一、磋商开标时间:2020年8月11日9时30分00秒止;
十二、组织机构线下开标地点:杭州市余杭经济开发区振兴东路5号3幢3楼会议室
供应商线上开标地点:CA锁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开标大厅等候解密。
十三、磋商投标保证金:无。
十四、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磋商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建议EMS邮寄形式)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6、“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视频-供应商”获取方式:供应商账号密码登陆政采云平台后点击我的的工作台,然后点击“服务中心”后下拉框内找到“帮助文档”点击打开在搜索处直接查找即可找到帮忙文档及视频进行查看。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十五、其他事项:
1、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人) 无须出席开标现场会议。
3、已成功系统上获取的投标供应商如若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应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以书面的形式(格式自拟)告知我公司,书面文件扫描件发至我公司邮箱(1354804151@qq.com)。
4、质疑和投诉: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提出质疑。
1)、 供应商对招标代理或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联系电话为0571-89180113。
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的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下载,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 事实依据;
(5) 必要的法律依据;
(6) 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4、书面质疑受理地点(建议EMS邮寄形式送达):杭州市余杭区振兴东路5号三号楼302室,刘雪晴,联系电话:18655648191,采购单位质疑联系人:戴卫新,联系电话:0571-86372015。
1、采购单位: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俞淑英 联系电话:0571-89020273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人民路300号
2、委托代理:杭州鸿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丹 联系电话:0571-86228610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振兴东路5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联系人:杜国强 联系电话:0571-89180113,传真:0571-89180113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东湖中路236号余杭财税大楼。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附件信息: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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