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桥镇中心小学改扩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7月31日 |
高桥镇中心小学改扩建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2020NBHSGC0409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桥镇中心小学改扩建工程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20]1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区、镇两级财政统筹安排(具体金额按相关文件比例划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村。
建 设 规 模:本工程用地面积约61506.9m2,总建筑面积35921m2 [其中已建建筑面积23472 m2,新增建筑面积12449m2],建筑占地面积10533m2,计容建筑面积34450 m2,建筑密度17.12%,容积率0.56,绿地率35%,新增机动车停车位157个。
项 目 总 投资:项目总投资约984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588万元。
设 计 概 算:工程费用设计限额8588万元,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的设计概算为准 。
招 标 控 制价:172万元。
计 划 工 期:总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 5 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扩大初步、概算)10 日历天,施工图设计 15日历天,上述设计周期不包含专项设计 。
招 标 范 围: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大初步、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其后续配合服务。主体设计:含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大初步、概算)及施工图设计(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智能化(含深化)、室外附属市政及管线综合、绿色建筑设计、太阳能及空气源热泵、绿化景观、室内装修、面积规整、附属配套设施及其他相关专项设计,建筑总平面图布置、学校规划设计,不含燃气、供水、供电、环网、电信、专用设备等行业指定的专业设计,但设计人应配合上述配套专业设计,进行总体方案布置)。
标 段 划 分: 1个标段。
质 量 要 求: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不得评为D级(以开标之日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4拟派主设计师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
3.5 其他:
(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2)投标人及拟派主设计师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0年8月1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系统”栏自行注册,并下载招标资料,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2 投标人必须办理“电子密钥”(CA证书)和电子印章,通过CA证书登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3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 20 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从南门上)] ,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幕。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30000元整。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18 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
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 “工程建设系统”进行下载招标资料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6.2形式:①银行电汇或者网银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收款人、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投标人自行登陆获取本项目保证金缴纳信息)。
②: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③:投标保证金保险
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咨询电话:15888097227、13757424600(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8957480689、1896989389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下支付”或“保险”,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
注意事项:银行电汇或者网银跟电子保险保单只能选择一种支付方式,选择后无法更改,请各投标单位谨慎操作。
6.3其他说明与要求:
(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形式的,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保函正本原件应在开标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做否决处理,保函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4)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金保险的,须以互联网方式递交(不支持线下保单),电子保单打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后编入投标文件中;
(5)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6)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7)根据《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开标当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企业可免缴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8)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修订)(http://haishu.bidding.gov.cn/ 办事指南项目)。保证金办理联系人章老师:0574- 87260920。
7. 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曙区分网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朱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8号95国际商务大厦A幢935室
联系人:汪珍
电话:0574-89076310
传真:0574-87360896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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