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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锦悦湾花苑18幢38号901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 发布日期: 2020年7月30日
招标采购正文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第一次)

(2020)浙0191执647号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8月30日10时至2020年8月31日时10止(延时除外)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4813.0.0.Ux32VX&user_id=1919425100 (执行法院网址)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锦悦湾花苑18幢38号901室

标的物概况:

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锦悦湾花苑18幢38号901室,规划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156.3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9.42平方米,权证号浙(2018)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134671号,登记日期:2018年06月26日;有装修,无租赁,有电梯。

该不动产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种类为国有出让;权属人为黄某某单独所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83年3月19日止;权利负担信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已于2019年1月15日办理抵押登记,抵押金额356万元;已腾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标的物欠物业费及能耗费约9500元;截至查询日2020年6月23日欠燃气费约1127元、电费约500元、水费约80元;欠缴费用合计约11207元。以上欠费情况仅供参考,具体欠费金额请自行咨询物业公司及相关单位。

本次不动产变价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应缴纳税费的计算方法(见附表,仅供参考,具体税种及纳税金额以交易过户时税务部门核定为准);

1.卖出方(个人住房)应缴纳的税费种类及税率:

纳税人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卖出方

增值税及附加

未满2年按不含税价全额

5.3%

超过2年(含)

免征

个人所得税

核定征收,按总价

二者选一

1%

差额征收,按差价

20%

五年以上家庭唯一住房

免征

拍卖方式成交,核定率

3%

2.买进方应缴纳的税费种类及税率:

纳税人

税种

房屋类型及税率

个人

单位

买进方

契税

家庭唯一

90方及以下

1%

3.0%

90方以上

1.5%

第二套

90方及以下

1%

90方以上

2%

第三套及以上

不论面积

3%

印花税

暂免

0.05%

起拍价:335万元,保证金:35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其他详情:

(一)标的物范围

标的物范围包括:房屋、保证房屋正常使用功能的附属配套设施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不包含室内装修、动产(室内可移动物品)、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无形资产等其他财产和权益。

(二)权益状况

1、他项权利状况

根据《宁波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表明,至价值时点,标的物房产:有查封、有抵押。

抵押及查封状况如下:房产抵押情况:产权人黄某某,权证号浙(2018)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134671号,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锦悦湾花苑18幢38号901室的房产已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债权金额356万。登记证明号为浙(2019)宁波市鄞州不动产证明第0003333号,抵押登记时间2019年01月15日,履行期限2019年1月15日至2022年1月15日。

房产查封情况:产权人黄某某,权证号浙(2018)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134671号,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锦悦湾花苑18幢38号901室的房产已于2019年07月09日被杭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查封,查封文号杭经开公(白)封通字[2019]50006号,查封期限2019年07月09日至2021年07月08日。

(三)实物状况

1.土地实物状况

标的物坐落于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锦悦湾花苑18幢38号901室,东至河流、南至句章东路、西至宁南南路、北至萧皋东路,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权利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为9.42㎡,土地使用期限至2083年3月19日止。标的物所在宗地形状为较规则形地块,地势平缓,与周围邻地无高差,地基承载力和稳定性较好,地下水及土壤无污染,无不良地质现象,地质条件较好。土地开发程度达到“六通一平”(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气、通讯及场地平整),地上已建成物业,地下管网已建设完成,地面道路已硬化、绿化。

2.建筑物实物状况

(1)建筑物状况:标的物坐落于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锦悦湾花苑18幢38号901室,建筑物主体总层数为18层,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

(2)标的物状况:标的物位于第9层,建筑面积为156.32㎡,设计用途为住宅,实际用途为住宅用房,规划用途与实际用途一致。

(3)空间布局:三室二厅一厨二卫。

(4)装修状况:室内整体精装修。地面:客厅、厨卫铺设地砖,卧室铺木地板;墙面:客厅、卧室贴墙纸,厨卫瓷砖贴壁;顶棚:吊顶、乳胶漆粉刷;入户防盗门、室内木门,铝合金玻璃窗。根据标的物委托人要求,本次评估范围不包含室内装修。

(5)设施设备状况:配备供水、排水、供电、通讯、网络等设施设备,满足日常生活需要。

(6)建筑功能:防水、保温、隔热、隔声、通风、采光、日照等情况良好。

(7)维护保养情况:标的物建成于2016年,至价值时点约4年,现场勘查建筑物无不均匀沉降,结构完好,设备完好,管道通畅,建筑物整体维护保养情况良好;室内地面、墙面、门窗维护保养情况良好,室内整体维护保养状况良好。建筑物功能符合使用要求,属完好房。

(四)区位状况

1、位置状况

鄞州区,浙江省宁波市市辖区,位于长三角南翼,浙江省东部、宁波市中部沿海,西靠海曙区,北依江北区、镇海区,东北临北仑区,南接奉化区,东南与象山县隔象山港相望。全区陆域面积799.09平方千米。

锦悦湾花苑小区坐落于蝶缘路与句章东路交叉口西北侧,东至蝶缘路、南至句章东路、西至宁南南路、北至萧皋东路,距鄞州客运总站约1公里,距宁波站车行距离约10公里;标的物位于锦悦湾花苑小区西区中部位置,东面临河流,建筑物主体南北朝向,标的物为东边套,两卧室朝南、客厅朝东、一卧室及厨房朝北,所在建筑物共18层,标的物位于第9层。

2、交通状况

标的物周边有城市混合型交通主次干道蝶缘路、句章东路,路网通达度较好,内外交通出行便利;小区周边路口设红绿灯,较少有交通管制措施;附近500米内有锦悦湾花苑西、句章东路宁南南路口等公交站点,有133路、134路、180路、669路等多路公交车经过,公共交通便捷度较好;标的物小区配备有地下停车位,停车便利。

3、配套设施

基础设施:市政供水、排水、电力、道路、通信、燃气等设施齐全,保证度高,基础设施齐全。

公共服务设施:区域内幼儿园、小学、中学、医院、各类商业银行网点、超市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齐全。

4、环境条件

标的物周边已开发建设为高楼大厦,主要为居住、商业等用途为主的物业建筑,周边环境卫生状况较好。

【特别提醒:本公告介绍内容来源于杭州华正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杭华正(2020)估字第30026号评估报告,仅作参考,应以现场实物为准】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法服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1571060或登陆访问www.laipaiya.com“来拍法服”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

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等相关部门了解。对过户政策有疑问的,请自行向房地产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咨询,拍卖人不负责该问题的答疑。

五、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八、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35万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拍卖余款在2020年9月7日10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

户名: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号:6232800800003704101

(注:缴纳余款形式为网银转账、银行柜台转账或至法院一楼大厅财务窗口刷卡支付,切勿使用支付宝转账)

   十、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以下银行咨询办理贷款业务:

1、中国银行杭州经济及技术开发区支行,联系人:章先生,联系方式:0571-86830293、13757165943。

2、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延安路支行 ,联系人:张听,  联系方式:0571-85061131、15858178406 。

3、华夏银行杭州解放支行,联系人:沈云妹,应雯杰,联系方式:13858001805、18658807707。

4、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联系人:黄兆洪,联系方式:0571-89909059、18969082552。

5、杭州联合银行下沙支行,联系人:王宁,15158114401。

6、杭州银行下沙支行,联系人:王菁菁,0571-86911536。

也可向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杭州银行、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浦发银行杭州分行、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咨询。

十一、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来拍法服”辅助机构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看样请联系来拍法服,400-1571060,看样预约请访问“来拍法服”网站自助预约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   

咨询电话:0571-89899921监督电话:0571-89899905。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二○年七月三十日

 

 

暂无修改记录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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