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会员咨询热线:4000-156-001

(刑)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义乌市北苑路300号的房地产的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 发布日期: 2020年7月29日
招标采购正文

 

刑事案件涉案财物拍卖公告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9月8日10时至2020年9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刑事案件涉案财物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0.0.0.0.vJRRRw&user_),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义乌市北苑路300号的房地产,权证情况:义乌房权证北苑字第c00069213- c00069215号、义乌国用(2010)第004-89831号。

    评估价:7308万元,起拍价:1 元,保证金:600万元,增价幅度:20万元(或整倍数)。

    1、拍卖对象四至:东至春晗路,南至北苑路,西邻其他公司,北至春盛路。

    2、建筑物状况:建筑结构,钢混;房屋用途,工业;竣工日期,2009年。

    3、抵押、租赁情况:无抵押,有20家租赁户,共签订22份租赁合同,其中6份合同现已到期,7份8月份到期,3份9月份到期,1份10月份到期,2份11月份到期,2份21年到期,租期最长1份2022年4月10日到期。

    其他事项详见:华宇评估[2020]第062601-30号评估报告。

    二、竞买人条件:本次拍卖的标的开发使用应符合义乌市城乡建设规划及产业准入备件,能否过户等具体事项,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开拍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请竞买前现场查看,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看样联系人:徐法官,联系电话:0579-82058075。

    四、拍卖方式:保留价为人民币 1 元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 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 5 分钟。

    五、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本次将按现状带租进行拍卖。

    六、税费负担及过户情况:

    为了维护当事人的权利,买受人应及时并自行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含向税务机关申报和结算税费),在取得过户材料之日起30天内办理,买卖双方按照税法等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交易税费:1、买受人负担印花税、契税等,不承担被执行人历史欠缴的其他税费(可由税务机关依法处理或与法院联系),欠缴的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或支付,竞买人参与竞拍,视为自愿支付。2、被执行人负担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3、被执行人应负担的税费,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也可由买受人完成相关税费申报和结算后,向税务机关申请,由税务机关向法院出具出卖方应交纳税款(费)联系单,法院收到审核无异议后将该税款(费)直接交付税务机关。4、买受人未按公告要求的30天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完成取得联系单,法院将直接联系税务机关并按税务机关出具的卖方应交税款联系单直接给付税务机关。买受人未及时办理过户或税款申报,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费政策变化导致税费增加、办理过户产生新的政策性障碍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5、竞买人竞拍前应当请自行向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税务、消防等相关部门咨询了解房屋的过户登记以及税费、水电气费等缴纳情况及过户事宜。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

    七、请各竞买人关注公告更新,若拍卖信息有更新,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联系电话:0579-82058075,联系人:徐法官。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淘宝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 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剩余价款请在2020年10月9日17时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非税资金财政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金华分行营业部,账号:6232811460000061810)。

    十二、淘宝网刑事案件涉案财物拍卖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三、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0579-82058075(拍品详情、看样)、0579-82058210(拍卖流程、委托)  ;

    监督电话:  0579-82058015    ;

    联系地址:金华市婺城区李渔路1096号  ;


    淘宝技术咨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生效裁判文书为(2019)浙刑终206号。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九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