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高新区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7月28日 |
项目概况 宁波高新区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8月18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编号:科信建代字[2020]100177 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用途:工业用地转住宅用地等项目所需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五)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地块)名称 | 服务内容 | 土地面积(亩) | 采购预算(万元) |
一、工业用地转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
1 | 鄞州区GX02-01-14地块 | 按导则要求取样、评审 | 57.0 | 25.0 |
2 | 佳乐科技周边四家企业(含鄞州区GX02-01-35地块及周边公园绿地) | 115.0 | 40.0 | |
3 | 鄞州区GX08-02-08地块 | 69.2 | 29.0 | |
4 | 鄞州区GX08-02-07地块 | 50.5 | 23.7 | |
5 | 鄞州区GX05-03-32-a地块 | 19.6 | 10.5 | |
二、原农用地转住宅用地 | ||||
1 | XCL02-02-11a地块 | 按导则要求取样、评审 | 84.3 | 11.4 |
2 | XCL02-03-01F地块 | 101.9 | 13.5 | |
3 | XCL02-03-06d地块 | 63.4 | 10.2 | |
4 | XCL02-03-07a地块 | 161.2 | 18.4 | |
5 | 鄞州区GX07-02-14地块 | 48.9 | 10.5 | |
6 | 鄞州区GX05-03-30地块 | 45.4 | 10.5 | |
三、原农用地转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
1 | XCL02-02-13a地块 | 按导则要求取样、评审 | 35.2 | 10.5 |
2 | XCL02-01-16b地块 | 6.4 | 6.3 | |
3 | 滨江绿带七期(甬新河-剑兰路东侧规划路) | 45.0 | 10.5 | |
四、原农用地转商服用地 | ||||
1 | 鄞州区GX03-01-05地块 | 对地块情况作简单调查,如地块如初调后须进一步取样调查的,提供相应的服务工作 | 14.5 | 2.0 |
2 | 大东江区块(含鄞州区GX03-01-23地块、鄞州区GX03-01-25地块、鄞州区GX03-01-39地块、鄞州区GX03-02-18地块) | 56.0 | 2.0 | |
18.6 | ||||
17.3 | ||||
4.2 | ||||
3 | 鄞州区GX07-01-03地块 | 39.8 | 2.0 | |
4 | 永昌路以北商业地块(含XCL02-02-12a地块、XCL02-02-14a地块、XCL02-02-15a地块) | 50.1 | 2.0 | |
34.0 | ||||
36.4 | ||||
5 | XCL02-03-08h地块 | 29.8 | 2.0 | |
采购预算合计 | 240 | |||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特定资格要求:无。
4、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公告期限:
2020年7月28日至2020年8月3日,计5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保证金:
1、采购文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网上获取。投标人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8月3日17时00分内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2、投标保证金:免收。
3、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bidding.zcygov.cn/)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五、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标前准备: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
3、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
4、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采云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5、本项目开标日期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采用微信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邀请各投标人参与开标过程,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下同)递交可选择邮寄(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请投标人严格遵守宁波市有关疫情防控规定。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人应于2020年8月1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其投标将被拒绝。
3、关于备份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于2020年8月1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到宁波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不予接收。在邮寄过程中因U盘损坏无法正常获取电子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负责。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数量1份。
4、送达方式:
(1)采用邮寄方式送达的,递交时间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且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时前寄达(2020年8月17日17时整前)代理机构,并将参与微信开标的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微信号等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通过传真或邮件方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时确认。投标人应当确保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因邮寄造成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或因邮寄延误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担,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建议投标文件包装后邮寄时再进行外包装。
邮寄地址: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商务大厦A座935室)。
收件人:岳旷怡 联系方式:0574-87360849
(2)采用现场方式提交的,投标人安排“甬行码”/“健康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1名,须全程佩戴口罩),在投标截止时间送达到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南楼三楼(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逾期送达不予接收。在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同时递交加盖投标人公章参与微信开标的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微信号纸质说明材料。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8月1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南楼三楼(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
3、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2020年8月18日15时00分前)投标人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中使用制作投标文件的CA锁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8月18日15时00分前)因政采云平台或代理机构问题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由代理机构使用以U盘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8月18日15时00分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4、注意事项:鉴于近期“新冠疫情”防控需要,建议投标人授权代表不到开标现场,但需注意使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准时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574-89288943
联系地址:宁波市广贤路999号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严旻瑜、岳旷怡 电话:0574-87360849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商务大厦A座十楼
邮箱:2711018674@qq.com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高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蔡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88732
九、特别提醒: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市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高新区分网(http://gaoxin.bidding.gov.cn/)”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十一、其他事项:
根据浙财采购监字(2009)28号文《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凡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于投标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
附件信息: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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