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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石碶街道办事处南新塘河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 发布日期: 2020年7月23日
招标采购正文

项目概况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石碶街道办事处南新塘河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租赁服务项目的供应商应按本公告第三条的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NBHSWT146(NBITCH-202010511G)

项目名称: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石碶街道办事处南新塘河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子包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

(万元/三年)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要求

1

南新塘河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租赁服务

租赁期三年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

235.00

注:详细采购需求见本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租赁期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

3.供应商须承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详见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07月23日至2020年07月30日17:00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招标文件需要按本公告要求的方式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4008817190。

获取采购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本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每子包0元人民币。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等

1、时间:2020年08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

3、其他说明:

3.1供应商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并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方式一:现场递交方式,供应商可安排一名“甬行码”为绿色的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

方式二:EMS邮寄送达,送达地址: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015室),联系方式:陈裕栋  13777052988。供应商邮寄后须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363938688@qq.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因邮寄造成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本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文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

4.2疫情防控期间,不要求供应商人员必须到场参加现场采购活动,若供应商人员需参加现场采购活动,应全程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出示“甬行码”并接受疫情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请各供应商人员遵守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由于疫情防控的影响,请提早安排送达时间。

4.3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2020年08月14日09时30分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08月14日09时30分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仍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如因系统或部分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而采用纸质响应文件线下评审程序时,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未提交纸质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无论是否启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或纸质备份响应文件,均不退还供应商。

4.4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4.5开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

4.6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

供应商投标文件制作及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

①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视频):

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7GyLXW0BXgMSmLUuYuPM(电脑登录账号观看);

②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文本):

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电脑登录账号浏览)。

(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即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0年07月23日至2020年07月30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落实的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4、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提供期限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提供期限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石碶街道办事处

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食品街一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龚老师    电话:0574-88260077

2.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海曙分公司

地址: 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八楼

联系方式:详见3.项目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裕栋、周世雄

电话:13777052988、0574-87224347

传真:0574-87198579  邮箱:363938688@qq.com

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邹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194482


附件信息: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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