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关于杭州市下城区直戒坛寺巷9幢3单元702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7月22日 |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8月27日10时至2020年8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区号——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拍卖标的:杭州市下城区直戒坛寺巷9幢3单元702室
1、杭州市下城区直戒坛寺巷9幢3单元702室,建筑面积为54.9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7.8平方米。本次估价结果包括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及与房产不可分割的满足其使用功能的水、电以及配套的所有相关辅助设施(含房屋内部固定装修价值)。
房屋空置,该房产目前的学籍无人使用。
房产权利性质为房改房,拍卖成交过户时可能需补缴土地出让金等。具体金额以房地产相关部门计算实际金额为准。承担主体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2、估价对象权益状况描述
⑴建筑物权益状况
根据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杭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编号:HZSQ20200529-0007659)显示,估价对象房屋权属登记信息详见下表3-1。
表3-1房屋权属登记信息表
| 不动产坐落 | 直戒坛寺巷9幢3单元702室 | ||||||||
| 用途 | 住宅 | 建筑面积(㎡) | 54.92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7.8 | 使用期限 | --至2083年08月08日 | ||
| 限制信息 | 房产:有查封,有抵押,宗地:有查封,无抵押 | 宗地号 | —— | ||||||
| 不动产状况 | 权利人 | 陈XX | |||||||
| 权证号 (证明号) | 杭房权证下改字第0030038号 | ||||||||
| 权利类型 |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权利性质 | /房改房 | ||||||
| 共有情况 | 单独所有 | 登记日期 | 1998年06月23日 | ||||||
| 权利状态 | 现状 | 转移/注销时间 | —— | ||||||
| 附记 | 房改购房 | ||||||||
⑵土地权益状况
根据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杭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编号:Q20200529-0002362)显示,估价对象的土地权属登记信息详见下表3-2。
表3-2土地权属登记信息表
| 不动产坐落 | 下城区直戒坛寺巷9幢3单元702室 | ||||
| 用途 | 住宅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7.8 | 使用期限 | --至2083年08月08日 |
| 限制信息 | 宗地:有查封,无抵押 | 宗地号 | 330103003019GB00133 | ||
| 不动产状况 | 权利人 | 陈XX | |||
| 权证号 | 杭下国用(2013)第009550号 | ||||
| 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权利性质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 ||
| 共有情况 | ------- | 登记日期 | 2013年08月09日 | ||
| 权利状态 | 现状 | 转移/注销时间 | —— | ||
| 附记 | 1、因房屋补办出让,土地使用权人由陈正娟变更为陈XX;2、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3、新土地证号为杭下国用(2013)第009550号,原杭下房改国用(1998)字第005392号收回注销。 | ||||
⑶他项权利状况
根据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杭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编号:HZSQ20200529-0007659)显示,估价对象抵押、查封状况详见下表3-3。
表3-3抵押及查封状况一览表
| 抵押状况 | 抵押权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 登记证明号 | 杭房他证字第13678620号 |
| 抵押方式 | 一般抵押 | 债权数额 | 95万元 | |
| 登记日期 | 2013年09月23日 | 债务履行期限 (债务确定期间) | 2013年09月22日起2014年09月22日止 | |
| 附记 | ---- |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14]杭下立预字第2298号 | ||
| 查封机关 | 下城区人民法院 | |||
| 查封期限 | 2014年09月23日起2016年09月22日止 |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15]杭下执民字第1005-1号 | ||
| 查封机关 | 下城区人民法院 | |||
| 查封期限 | 2015年06月30日起2028年06月29日止 |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15)杭下执民字第2076号 | ||
| 查封机关 | 下城区人民法院 | |||
| 查封期限 | 2016年09月23日起2019年09月22日止 |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17)浙0103执4410号 | ||
| 查封机关 |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 |||
| 查封期限 | 2018年06月15日起2021年06月14日止 | |||
对于以上拍品法院已知和未知瑕疵,各竞买意向人可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此告知。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房产拍卖一般只包括室内固定装修,可移动资产不在拍卖范围内。
房产物业欠费及其他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拍卖信息公告后,若发现信息错误会及时更改拍卖信息。请各竞买意向人注意拍卖信息更改。
一拍拍卖信息已通过邮寄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收悉,特在此公示。
评估价347.0万,起拍价312.3万元,保证金60.0万元,增价幅度:1.5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杭州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公司统一安排),请各竞买人提前预约,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勘验。联系电话:400-157-1060、0571-86696863或登录www.laipaiya.com自助预约。
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三、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责任。
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也可以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相关部门了解。
缴纳方式: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
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付出卖方税款,需提供以出卖方名义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
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权利,买受人在房产解封后,应及时缴纳相应的过户税费。买受人务必在已知房产解封后及时向拍卖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等。若买受人未能及时来院办理税费结算(退税手续),由此产生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对被执行人的历史欠缴税费,税务部门可依法向执行法院申请受偿,但被执行人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对税务部门的申请不予支持。
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五、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联系电话:0571-88166838,联系人:陈法官。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八、保证金缴纳:拍卖竞价前竞买人应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拍卖剩余价款请在2020年9月18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收款银行:工商银行凤起支行;
收款账号:9558851202042465666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买受人未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支付余款且经法院催缴后仍不缴纳的,执行法院可认定买受人悔拍并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可向以下银行咨询贷款事宜:
1、杭州银行香积寺路支行:咨询电话:0571-85357890(周)、0571-85177987(王),联系地址:杭州市下城区白石巷318号。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开元支行:咨询电话:0571-85802054(张)、0571-85805930(陈),联系地址:杭州市凤起路88号。
3、中国建设银行杭州中山支行:咨询电话18969081302(盛磊)、87796937,联系地址:杭州市体育场号路216号。
4、中国农业银行延安路支行:咨询电话85069309(俞)。
5、浦发银行杭州建国支行:咨询电话87367069(黄)、13806517818(孙)。也可加微信咨询,微信号:ZJHZ1166.联系地址:杭州市建国北路218号。
6、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桥支行:咨询客户经理毕军华,电话13018993023、88153317。地址:石桥路336号。
7、中国农业银行杭州之江支行:咨询电话15990035398(李杨)、0571-86680065.
8、温州银行杭州分行:咨询电话:沈景凯0571-87338090.
是否符合贷款条件等问题由竞买人自行咨询银行,办理贷款前期相关手续必须在标的物开拍前7个工作日向银行办理。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辅助机构是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意向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意向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71-8722247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咨询电话:0571-88166838。法院联系地址:杭州市下城区香积寺东路109号。淘宝技术咨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二0二0年七月二十二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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