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智慧新城零星市政设施维护工程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7月21日 |
衢州市智慧新城零星市政设施维护工程
发布时间:2020-07-21 02:2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衢州市智慧新城零星市政设施维护工程施工
交易公告
我单位衢州市西区投资有限公司定于2020年7月29日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衢州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五楼)公告的开标厅以公开方式确定衢州市智慧新城零星市政设施维护工程施工的承包商。
1、项目概况
衢州市智慧新城零星市政设施维护工程施工,本工程位于衢州市智慧新城辖区范围内。主要内容:智慧新城零星设施维护,包括各类井盖井座更换维修、各类路面维修、排水排污管道疏通清理维修、零星园林绿化种植养护、办公楼维修、基础设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及其他零星维修项目等;范围为:本工程交易范围为衢州市智慧新城工程费用在20万元(含)以下的设施维修养护及应急项目(上级紧急交办)。具体内容以业主代表派发的任务派遣单上的内容为准。本工程采用费率报价,按发包人审定或发包人委托咨询机构审定的结算价的92%为最高限费率,报价超过最高限费率的,发包人予以拒绝。维修服务周期为:2021年3月止。工程质量要求为: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如有)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交易资格要求
2.1本次交易要求承包商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浙江省外企业须持有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2.2承包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3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承包。
2.4以上2.1、2.2条所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浙江省外企业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如有)】的原件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与报价文件一起递交,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或资格不符合要求或所提供材料不能证明的,发包人将予以拒绝。
3、电子评标
本工程不实行电子招投标。
4、承包商报名及报价资料的获取
4.1登陆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陆→选择本项目的“我要报名”→我要投标。
4.2未注册入库企业在“交易主体登陆”界面选择“免费注册”后按网站提示注册,详见:http://www.qzggzy.com/zxdt/001003/20190102/d93f8e6d-b0cd-481b-ae3f-6d49c184d201.html(备注:本项目无CA办理要求)。
4.3承包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zggzy.com)免费下载报价资料。
5、交易保证金
5.1本项目交纳交易保证金2000元整。
交易保证金专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衢州市工商银行南区支行或中国银行衢州分行;
账 号:按系统随机分配账号。
缴纳时间: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到账为准(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提前交纳,否则后果自负)。未递交交易保证金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5.2缴纳方式
承包商登陆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业务办理”--“缴纳保证金”模块:
缴纳方式之一(按项目在线支付):承包商通过网银(电汇)方式,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缴纳。
缴纳方式之二(联保资金支付):联保资金小于项目投标保证金时,按系统提示,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补交差额。
申请联保资金请咨询市招投标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570-8757610。
缴纳方式之三(电子保函):使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规则(试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供不低于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担保,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电子保函实际获得时间为准。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所遇一切相关问题及相关纠纷,均由投标人与保函出具机构之间自行解决,监管办及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电子保函业务相关问题请咨询保证金室,联系电话:0570-8757613。
保险公司联系人:欧阳军,联系电话:18857012565
软件公司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071815370
投标人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规定,作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处理的,保函出具机构收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担保赔偿款汇入市监管办投标保证金专户。
5.3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承包人在交易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报价文件。
(2)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发包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发包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交易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经查实,承包人在交易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4)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交易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
出现上述不予退还情形的,发包人告知衢州市监管办登记后,保证金不再退还给承包人。
6、报价文件的递交
6.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 7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衢州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五楼)公告的开标厅,报价文件须密封。未密封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6.2承包商的法定代表人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本项目承包商确定会。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未在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按规定出具上述证明材料并到场的,发包人将予以拒绝。
6.3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包括:
(1)资格审查表及附件;
(2)资格后审承诺书;
(3)项目人员配备表及附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无需密封,交易截止时间前递交给工作人员)
(5)报价函;
(6)建设工程廉政合同。
6.4本工程采用费率报价法。零星维修项目结算价说明如下:
(1)结算书按照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法计价。
(2)结算书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依据:
①《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8版);有关营改增及其他现行配套文件规定、与本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施工方案、审核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等有关资料;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的各专业工程分别编制,管理费、利润均按其所属类工程的中值费率计取;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及相应配套文件规定的中值费率计取(其中提前竣工增加费不予计取),规费(按招标控制价编制计算口径)、税金按现行相应政策规定计取,风险费不予计取。
②业主代表派发的任务派遣单及工程量(工作量);
③浙江省与衢州市有关补充规定编制、与本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施工方案、变更资料等有关资料。
(3)结算书各类取费按所套用计价依据分别计取。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进行计价的项目,其中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等专业工程分别编制。管理费、利润均按其所属工程的一般计税法的中值计取;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照相关规定的费率中值计取,规费可按照所属专业的费率计取。
(4)主要材料价格采用基期信息价(业主代表派发的任务派遣单委派时间的当期衢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衢州造价信息》正刊),衢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正刊信息价上主要建筑材料无的,按照同期的《浙江造价信息》正刊编制,以上材料价格均为除税价;对于前两者均无信息价的材料价格,按浙江省其他县市同期造价信息期刊正刊编制;对于前三者均无信息价的材料价格按衢州市智慧新城无信息价材料管理办法或由发包人(或发包人派驻项目的管理员)、承包人三方询价确定,询价所得价格不做下浮处理;人工价格采用基期信息价(业主代表派发的任务派遣单委派时间的当期衢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信息价)。
(5)结算书由承包人编制,由发包人审定或发包人委托的咨询机构审定。
(6)零星维修项目费=审定建安工程费结算价*中标费率。
6.5承包商要充分了解本项目的特点、质量和安全要求及施工环境情况、资金支付情况、材料采购及质量档次要求、配合协作等所有情况,以自身公司实力进行报价,不得恶意报价或不平衡报价,如发现将严肃处理。
6.6公示结束后,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份数免费提供报价文件副本。
7、承包商的确定
7.1.承包商在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必须自行勘探现场,以便获取有关报价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资料。
7.2.发包人根据评分办法,在有效报价中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1名且得分最高者为候选承包商(如果得分相同时,则以报价低者优先;如果得分、报价均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排序,抽签顺序:各承包商签到的顺序为序号),公示3日无异议后确定为承包人。
7.3评分办法采用平均价法:
(1)评分范围:所有在最高限价以下的承包商报价进入评分范围。
(2)最佳报价:进入评分范围的报价在3家以下时,则重新招标;进入评分范围的报价在3家及以上时,则所有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最佳报价(以“%”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各进入评分范围的承包商报价与最佳报价进行比较,按以下公式求出百分比K值(最终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K=(进入评分范围的承包商报价-最佳报价)。
(4)计算承包商报价得分时:当K值等于零时,报价分得满分100分;
当K值大于零时,K值每增1%,在报价得分上扣3分;
当K值小于零时,K值每减1%,在报价得分上扣2分;
K值不为整数时以直线插入法计算,报价最后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最佳评标价经计算确定后,除计算差错外,在整个报价过程中保持不变。在进入评分范围的承包商中按报价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排序第一的承包商为候选承包商,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优先(如果报价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如排序第一的承包商报价文件经审查,存在交易公告中规定的被发包人拒绝的情形的,则按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替补1名承包商进行报价文件审查,直至确定1名候选承包商。
7.4.报价最高限费率为:由发包人审定或发包人委托咨询机构审定的结算价的92%及以下的且维修服务周期响应和质量目标响应交易公告要求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维修服务周期或质量目标未响应交易公告要求的承包商,发包人予以拒绝。
7.5.承包商交易资格要求不符合的,发包人予以拒绝;对候选承包商的项目部人员配备表中所有人员进行社保查询,无法查询或不符合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7.6候选承包商在公示结束30日内必须与发包人签订年度零星维修施工合同,并提交人民币贰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如未签合同或未提交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将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上报有关监管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7.7签订合同之日即作为维修服务周期开始之日(单项维修任务工期以业主代表派发的任务派遣单为准),发包人将以此时间点作为考核承包人维修服务周期履约的起始点。承包商报价时需考虑此因素。
7.8承包人开始承担零星维修工作后如出现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不符合项目需要,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明显达不到预定计划的,发包人将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采取相应措施,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承包商报价时需考虑此因素。
8、项目开工前后的注意事项
8.1制定防疫方案:返岗人员的排查;工地封闭作业;防疫物资准备(口罩、体温计、消毒水)。8.2专人负责卫生防疫;设立隔离区间和应急车辆等。遵守衢州市防疫要求的规定。
8.3审查开复工条件:要经常安排巡查熟悉辖区内基础设施情况(每周不少于2次),配备工具车、发电机、水泵、小型压路机、夜间照明、警示标志牌等常用设备工具,并备有一定量井盖、井座、管材、侧石、步行砖、铺装石材等常用施工材料。
8.4报政府部门备案。
8.5对工程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防疫宣传(包括医用酒精易燃安全教育)。
8.6专职卫生员(可有安全员兼)做好日常防护。
8.7做好应急处置。
8.8落实防控措施,保护人员健康,保障工程安全,严格按照衢州市防疫要求施工。
9、合同条款
合同主要条款见附件。
10、民工工资
本项目承包商不得出现欠薪行为,如有出现欠薪行为发包人有权从其结算价款中支出支付,不足部分由承包人承担一切相应责任,同时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附:1.报价文件格式
2.合同条款
发包人:衢州市西区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话:0570-3116573
招标代理: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邱、小余 电话:0570-3380568
2020年7 月21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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