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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周建灿持有的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7210358股股份及孳息(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 发布日期: 2020年7月21日
招标采购正文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8月6日10时至2020年8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027/04),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周建灿持有的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411、证券类别:A股)7210358股股份及孳息限售流通股。上市公司完成2017年权益分派,已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8股,完成后,周建灿持有的限售股数量为12978644股。

评估价:122,959,290元,起拍价:116,811,326元,保证金:23,362,265元,增价幅度:55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0年7月21日起至2020年8月3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委托联系人(武汉德俐英房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3517294776)咨询并统一安排看样。

特别提醒:

1、该股票为限售流通股,限售期限(解禁上市日期)截止日为2022年11月3日。限售期内该股票将无法交易。限售期结束后,该股票的交易将在一定时间内受到限制。竞买人竞买成功后,本院将依法向竞买人出具成交确认书等法律文书,划拨(过户)或转让登记及解禁上市后的交易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依照证券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机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因限售条件产生的各种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上市公司限售流通股票,标的物的价值受市场行情等因素影响较大,有意者请自行咨询专业机构,本院不承担本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图片、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本次拍卖成交后股票过户相关限制约束请咨询证券管理机构。

3、以2020年4月27日前30个交易日的股票平均收盘价确定股票价格(详细内容参考该标的物评估报告)。

4、上网挂拍至开拍前对外公示价格为2020年4月27日当天当只股票的收盘价乘以总股数,该价格为展示价格,非实际价格。

5、因股票总价值较高,参拍出价需慎重,一旦竞买成功,悔拍将承担严重不利后果。

6、股票划拨(过户)、转让登记中产生的税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7、竞买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和其竞买的股份数额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额的30%。如竞买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已经达到30%仍参与竞买的,应当特别向法院提出申请,并应当按照《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在此期间,本院依法应当中止拍卖程序。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六、本标的物现状:周建灿持有的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411、证券类别:A股)7210358股股份及孳息限售流通股。上市公司完成2017年权益分派,已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8股,完成后,周建灿持有的限售股数量为12978644股。详见“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拍卖物上如有任何瑕疵,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相关使用人或者合同关系当事人依法自行协商解决或者自行循法律途径处理。

七、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转让登记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以及其可能存在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8月3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执行案件相关文书已邮寄或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栏公告,被执行人无法收悉的,特在此公示,公示满五日即视为已通知。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网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8月21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武汉民航东路支行,账号:622840005703732706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淘宝网查询,或拨打淘宝客服。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为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次拍卖标的物仅由武汉德俐英房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有偿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属实现债权费用,从拍卖款中支付。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它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均与本院无关。有竞买意向的,请直接与咨询电话联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情况介绍摘录自温州瓯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编号为浙瓯江评报【2020】042号评估报告。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武汉德俐英房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3517294776

法院监督电话:027-65686962

联系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156号

网    址: http://sf.taobao.com/027/04

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1日

暂无修改记录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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