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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大目湾新城中心广场绿地、银波路道路、悦洋路(西段)道路绿地等养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 发布日期: 2020年7月16日
招标采购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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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7月16日

项目概况

象山县大目湾新城中心广场绿地、银波路道路、悦洋路(西段)道路绿地等养护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本公告第三条的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7月30日14时1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BITC-202010586GC

2、项目名称:象山县大目湾新城中心广场绿地、银波路道路、悦洋路(西段)道路绿地等养护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

子包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95.1837万元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要求

绿地

行道树

1

新城中心广场绿地养护

83377㎡

704株

对养护区域进行修剪、除草、保洁、施肥、抗台、抗旱、防冻及防治病虫害等相关工作

最高限价:47.20万元/年

整个服务期94.40万元

银波路道路绿地养护

12496㎡

/

悦洋路(西段)道路绿地养护

4241㎡

/

规划15路行道树养护

/

143株

莱薰路4号桥行道树养护

/

22株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即日起至2020年07月23日。

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操作指南:

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eqWwBFdiHxlNd_otq/w3Cd3GwBFdiHxlNd-BRD。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4、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在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报价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5、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6、售价:每子包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供应商应于2020年07月30日14时15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并应于2020年07月30日14时15分前,将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方式递交。

方式一:现场递交方式,供应商可安排一名“甬行码”为绿色的授权代表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送至磋商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开标室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须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联系方式,并保证磋商期间联系方式畅通。

方式二:EMS邮寄送达,送达地址: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015室),联系方式:周世雄0574-87307605。供应商邮寄后须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591587773@qq.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因邮寄造成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未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磋商响应文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磋商响应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

2、疫情防控期间,不要求供应商人员必须到场参加现场采购活动,若供应商人员需参加现场采购活动,应全程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出示“甬行码”并接受疫情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请各供应商人员遵守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由于疫情防控的影响,请提早安排送达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

1、磋商时间:2020年07月30日14时15分。

2、磋商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开标室二)

3、磋商时间后半小时内(2020年07月30日14时45分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磋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07月30日14时45分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以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作为依据,若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磋商响应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的,以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磋商响应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结束后将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退回给供应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2020年07月16日至2020年 7月21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于投标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

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市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3、响应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

供应商响应文件制作及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

①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视频):

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7GyLXW0BXgMSmLUuYuPM(电脑登录账号观看);

②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文本):

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电脑登录账号浏览)。

(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份,即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4、各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要约邀请,进行报价响应并自觉遵守各项报价承诺;否则采购人有权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财政部门上报供应商的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落实的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丹东街道天安路1111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灵芝

联系电话:0574-657907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八楼

联系方式:详见3.项目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世雄、蒋伟

电      话:0574-87224347、87356230

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投诉受理部门:

名    称: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74-65753557

 

 

 


附件信息: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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