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塘边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7月14日 |
各行政村、机关各办公室: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经新塘边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将《新塘边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承办单位(处室)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新塘边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新塘边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3日
附件
2020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申报表
上报单位(盖章):新塘边镇人民政府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承办时间 | 实施计划 |
1 | 新塘边镇新塘边溪综合整治项目 | 新塘边镇人民政府 | 2020年1月—2020年12月 | 2020年1月—2020年6月,新塘边镇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建议书审批,开展项目前期设计。 2020年7月—2020年8月,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形成讨论稿,提交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备案。 2020年8月—2020年12月,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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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各地各部门在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时,在履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的基础上,对是否需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要在公布的目录(建议在具体实施计划栏中载明)中一并予以载明,决策事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应按规定做好公平竞争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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