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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宁波至舟山铁路接轨国铁路网必要性咨询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 发布日期: 2020年7月13日
招标采购正文

新建宁波至舟山铁路接轨国铁路网必要性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宁波至舟山铁路(下称“本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基综函【2018】1231号文同意开展勘察设计招标等设计阶段相关工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浙江甬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现决定对本项目的接轨国铁路网必要性咨询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舟山交通网(http://www.zsjtw.gov.cn)和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sztb.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宁波至舟山铁路位于浙江省东部沿海地区,西起宁波东站,经宁波市鄞州区、北仑区,至舟山市金塘岛、册子岛及本岛,终于定海区白泉街道,线路全长约77.004公里,其中新建线路长70.739公里,利用既有6.265km。其中西堠门、桃夭门、富翅门采用公铁合建跨海桥梁,全线设车站7个,其中新建车站4个(北仑西、金塘、马岙、舟山(白泉)),改建既有站3个(宁波东、云龙、邱隘)。在舟山设舟山动车存车场。

2.2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具体内容包括新建宁波至舟山铁路接轨国铁路网必要性咨询工作,协助办理报审、批复(或核准)等各项工作。

2.3服务周期初步计划安排: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向招标人提交接轨国铁路网必要性咨询报告书及评审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咨询企业(备案专业为铁路、城市轨道交通专业,工程咨询服务范围为评估咨询或全过程工程咨询),并在业绩、信誉、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符合本项目资格审查最低要求。

3.2拟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自2015年7月1日以来主持过类似项目(指铁路、城际轨道、市域铁路)的规划研究类或咨询或设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 月13 日~2020年 7 月 17 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sztb.gov.cn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自行登陆“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www..zsztb.gov.cn),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84041593。

4.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网上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8 月 3  日 15 时 00 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递交至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55号四楼 (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同幢西边))。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并随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其授权代表委任书及身份证原件)出席。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交人民币 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具体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舟山交通网(http://www.zsjtw.gov.cn)、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sztb.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甬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金岛路58号舟山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6楼

联系人:郎先生

电 话:0580-2083810

传 真:0580-2083810

 

招标代理: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舟山市新城港航路123号中浪国际B座1002-3室

联 系 人:应璐言

联系电话:0580-2189255  15858077525(交通虚拟网:527525)

传    真:0580-2189255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咨询企业(备案专业为铁路、城市轨道交通专业,工程咨询服务范围为评估咨询或全过程工程咨询)。

2、自2017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日期为准。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5年7月1日以来按一个合同段成功完成过1条及以上类似项目(指铁路、城际轨道、市域铁路)的规划研究类或咨询或设计。

注: 1.业绩证明材料应附相应项目合同复印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出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合同协议书或业绩证明文件中的编制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单位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批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如查实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证明材料以满足业绩要求的,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4.所有证件资料均应采用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负责人

1

拟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自2015年7月1日以来主持过类似项目(指铁路、城际轨道、市域铁路)的规划研究类或咨询或设计。

项目组成员

5

具有相关专业背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少于2个。

注:1、投标人必须在第五章第四卷资格审查表“(四)主要人员资历表”后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的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三)拟投入本合同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后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近三个月(2020年4月至6月)以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如果投标人属事业法人单位,也可以由投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的书面证明材料。

2、项目负责人还应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复印件,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果合同协议书中无法体现人员的姓名、任职及工程建设规模、技术指标等评审要求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所有证件资料均应采用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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