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镇生态护岸及环境提升工程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7月8日 |
大麻镇生态护岸及环境提升工程
发布时间:2020-07-08 05:0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大麻镇生态护岸及环境提升工程,已由桐乡市发改局批文以桐发改审【2020】11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解决,项目业主为桐乡市大麻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桐乡市大麻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大麻镇生态护岸及环境提升工程,建设地址位于桐乡市大麻镇,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园路铺装、园林景观、栈道平台、水景水池、喷泉、景观排水、水电安装及绿化种植等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主要建设内容为:拟对划船漾周边河道护岸进行提升改造,主要包括绿化工程、音乐喷泉、景观照明工程及配套公用工程等。
本标段概算投资约1680万元,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质量目标:合格。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具备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须同时满足①②资质条件),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必须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持有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水利施工企业叁级项目经理聘用证书,且均须在有效注册期内(如为一级建造师的,其证书有效期不受限制)。
3.2 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按公告格式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详见附件),并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为市政企业或水利企业,联合体成员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5.投标及获取招标文件
5.1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7月8日至 2020年7月 30日,登录“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过“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投标平台“自主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附件(自主注册链接:http://tx.jxzbtb.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400-928-0095、吕工15088395509。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0年7月3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送交至浙江省桐乡市康民东路58号桐乡市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6楼西厅0626室。[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工程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投标人通过邮寄快递或直接送达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装袋密封后送达,密封袋上有接缝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收件人:许浩亮,联系电话:18757351839(市府网:531839)。由招标代理机构做好投标文件交接签收记录、并及时告知投标人。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tx.jxzbtb.cn/
浙江省公共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
8、投标保证金
8.1金额:300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网银或电汇)、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函(要求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银行保函(要求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名称: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科技支行(行号:105335400495);银行账号:6232811430000012915; 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交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8.2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73-88112706。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9、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科 沈工 0573-88112160
备案单位:桐乡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钟工 0573-88035199
建设单位:桐乡市大麻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蔡工 0573-88499189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中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陈工 0573-89386296
桐乡市大麻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桐乡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浙江中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7月8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 序号 | 资 格 条 件 内 容 |
| 一 | 企业 |
| 1 | 具备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须同时满足①②资质条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企业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指:(1)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包括景观绿化、铺装等)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自2015年01月01日以来完成的单个合同造价200万以上的护岸或水环境治理工程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③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报告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评定报告(以上①、②、③三者原件缺一不可); 业绩可为联合体业绩,但投标人在联合体业绩中承担的服务内容必须是以上二项内容,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
| 2 | 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县级或市级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
| 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 1 | 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持有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水利施工企业叁级项目经理聘用证书,且均须在有效注册期内(如为一级建造师的,其证书有效期不受限制)。 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 |
| 2 |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应持有水利行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
| 3 |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县级或市级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
| 4 |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 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或浙江省水利建设行业管理岗位资 格证书)。 |
| 三 | 其他 |
| 1 | 申请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3-4个岗位)、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
| 2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
| 3 | 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
| 4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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