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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村(秀丰村三号地块工业厂房、秀丰村庵跟路37号工业厂房、秀丰村幸福路196-1号商业用房、秀丰村幸福路28号商业用房)招租项目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 发布日期: 2020年7月10日
招标采购正文
 

项目概况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村(秀丰村三号地块工业厂房、秀丰村庵跟路37号工业厂房、秀丰村幸福路196-1号商业用房、秀丰村幸福路28号商业用房)招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一楼27号窗口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7月3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NBHSCQ041

项目名称: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村(秀丰村三号地块工业厂房、秀丰村庵跟路37号工业厂房、秀丰村幸福路196-1号商业用房、秀丰村幸福路28号商业用房)招租项目

预算金额:标段号1年租金最低价172193元

     标段号2年租金最低价435649元

标段号3年租金最低价64908元

标段号4年租金最低价120380元

采购需求:

标段号

招标范围

房屋地址

类型

房屋信息

年租金最低价(元)

1

秀丰村三号地块工业厂房

宁波海曙区高桥镇

工业

建筑总面积1434.94㎡

172193

2

秀丰村庵跟路37号工业厂房

宁波海曙区高桥镇

工业

建筑总面积3025.34㎡

435649

3

秀丰村幸福路196-1号商业用房

宁波海曙区高桥镇

商业

建筑总面积180.3㎡

64908

4

秀丰村幸福路28号商业用房

宁波海曙区高桥镇

商业

建筑总面积334.39㎡

12038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标段1秀丰村三号地块工业厂房和标段2秀丰村庵跟路37号工业厂房资格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个人独资企业)。

(2)标段3秀丰村幸福路196-1号商业用房和标段4秀丰村幸福路28号商业用房资格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个人独资企业)或自然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时,下午13:30至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请供应商携带报名资料至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一楼27号窗口购买。

独立法人的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自然人投标的投标人: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个标段每套300元,售后不退;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7月31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7月31日 9点 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 )[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1、提交形式:电汇、网上银行转帐。

2、投标保证金金额:标段1:人民币10300元整;标段2:人民币26100元整;标段3:人民币3800元整;标段4:人民币7200元整;

3、担保收件人:

(1)收款人(全称):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2)开户银行:鄞州银行高桥支行

(3)帐    号:8128 0101 3020 95640

4、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7月30 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5、注意事项: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在摘要栏中注明投标项目的名称、标段号。

温馨提示:银行电汇或网银形式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银行支付回单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法人章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另须提供一份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并在该复印件右上角备注开户银行的行号,便于标后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以库存现金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

自然人以个人名义通过银行汇款或者网上银行汇款方式提交,自然人在汇款时必须注明本人姓名且须与投标时一致。((以库存现金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

备注: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为中标公示结束后30天内无息退还。

(2)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拟在2020年7月30日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汇港大厦6楼601,收件人:苏婷婷、林杰   联系方式:18105846056、19906600726.     

拟在2020年7月30日之后,2020年7月31日9:3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收件人:苏婷婷、林杰   联系方式:18105846056、19906600726.  

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招标人概不负责。

采用现场方式送达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所有投标人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在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投标截止时间止,所有投标文件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现场开标。开标过程视频监控记录。

开标过程:(一)检查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二)开启所有密封包装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并进行唱标;(三)在开标室宣布评审结果。以上过程全程视频监控记录,同时开启微信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邀请各投标人参与开标过程。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  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村        

联系方式: 陈文书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汇港大厦6楼601    

联系方式:  0574-877077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婷婷、林杰

电 话:  18105846056、19906600726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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