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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人武部营区维修提升项目监理

所在地区: 浙江-- 发布日期: 2020年7月9日
招标采购正文

海宁市人武部营区维修提升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人武部营区维修提升项目监理,招标人为海宁市社会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海宁市人武部营区。

2.2招标范围:海宁市人武部营区维修提升项目包括装修改造工程、室外附属工程、智能化工程、家具及其他采购内容等,本次招标内容为海宁市人武部营区维修提升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的施工监理。

2.3建筑规模:海宁市人武部营区维修提升项目,包括装修改造工程:应急楼外立面改造、室内装修改造、5#楼过道及阶梯教室改造、辅助用房改造、6#、7#楼原有纱窗更换纱,应急楼、5#楼、6#楼、7#楼水电改造等;室外附属工程:绿化面积约200m2,绿化高级养护约4081m2,原有卵石园路修复面积约172m2,八角亭修复1座,木栈道面积约96m2,木平台面积约91m2,沥青道路约1824m2,训练沙地面积约315m2,运动场面积约854m2,新建围墙约214m,给排水、照明、智能化、家具及其他项目采购等。

2.4本工程概算投资(建安部分)约584万元。

2.5施工计划工期:2020年12月31日前完工并通过验收,其中应急楼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完工。

2.6监理服务期:本项目施工时的监理服务期+审计配合期+24个月保修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及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两个或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7 月09 日上午08:30至2020年07月16日下午17:00,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自主报名。(未注册会员单位的需先注册)

4.2招标文件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在报名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工程投标文件建议采用邮寄方式(建议采用EMS、顺丰,不接收到付件)等方式。如采用派员送达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至海宁市建设大楼(海宁城投)10楼西连廊开标室,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投标文件递交后离开,所有人员实行“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进入,全程必须戴口罩;投标文件邮寄地点:海宁市马桥街道经编产业园区经都一路28号和谐新村商务楼1513室,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接收人:江权,电话:15257075168。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任何邮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包括破损、丢失、未及时寄达等问题带来的投标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hn.jxzbtb.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社会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建设大楼北楼6层              地址:经编园区和谐新村商务楼1513室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 系 人:江权

电    话:0573-87656852                    电    话:0573-87763365

 

2020年7月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营业执照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2

投标人

资质等级

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

企业业绩要求

2015年1月1日以来至少监理过1个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指监理过建安费35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须能体现工程规模、造价。其中业绩证明材料中至少有一份经备案部门备案]

4

项目总监

资质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有效的总监注册证书,原件备查)

5

监理人员

监理人员配备必需满足本工程要求,不得少于3人(不含总监),监理人员应持有建设部门颁发的监理员上岗证或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跨省作业的应符合海宁市有关监理人员跨省作业的有关要求);(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6

进浙承接业务备案登记证明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交《进浙承接业务备案登记证明》(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7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的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8

信用评价等级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 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意即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黑名单”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如投标人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需提供相关工商变更证明材料,因投标人未提供相关材料而导致在网站上无法查询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其他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或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注: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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