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浔区双林镇庆同小学课桌椅及艺术教室配套教具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7月9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批准(财政审批编号: 浔政采网申[2020]1066号),受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就南浔区双林镇庆同小学课桌椅及艺术教室配套教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及数量 | 采购金额 |
1 | 南浔区双林镇庆同小学课桌椅及艺术教室配套教具采购项目 | 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内容 | 118万元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获取文件时间:2020年7月9日至2020年7月16日下午17时止(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当在电子交易平台上注册账号并登录,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2. 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不收取工本费。
3. 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投标供应商现场报名,投标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采购文件)。
4.未注册供应商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查看公告下附件或在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政府采购”--“分散采购”版块下载。招标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5.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https:// middle.zcygov.cn/ 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 如遇平台技术问题咨询电话:400-881-7190。已经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7月30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
2、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4、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5、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1)疫情防控期,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投标人可不委派专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因未到场而不能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的,相关投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疫情防控期采购过程接受邮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模式,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快递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需留足邮寄时间,确保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于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邮寄地址为: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创业大道111号中屹大厦7楼705室],联系电话:0572-2606711。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接收截止时间:为2020 年7月29日下午 16:00 时前,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被拒收(以收件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收件人签收后将予以确认)。邮寄时,总的外包封袋上可不注明投标单位名称,但应注明投标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项目名称。(为避免遗漏,请投标供应商在邮寄之时,联系代理公司,将快递单号告知)
(2)若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必须携带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文书等有效证明文件。未携带有效证明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可开标现场提交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按未提供处理。
注:1)供应商应权衡利弊考虑是否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做强制性要求,若因下一条款(第6条)原因须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时,而供应商未提供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供应商应对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进行加密处理,若需要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时,再由供应商告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加密信息进行解密;3)若供应商未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关于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的要求及内容不再适用。
6、CA 锁解密时间为开标当日14:00至14:30(30分钟),各供应商须提供符合要求的 CA 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有效的 CA 锁供开标当天解密,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将拒绝接收,作无效标处理。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未提供或因供应商问题造成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7、供应商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并登陆“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
8、供应商须将制作、加密后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9、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具体的投标文件加密上传等操作详见政采云平台操作指南。
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utm=a0004.2ef5001f.0001.0109.da8b35e0da8611e98d8937b7ef8a3544
十.开标地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2楼), 供应商无需到场。对本项目进行开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参与开标,并完成CA锁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相关工作。供应商也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必须携带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文书等有效证明文件。未携带有效证明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开标现场解密应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 数字证书完成传输、解密等事宜。(交易中心不提供无线网络,请供应商自行解决上网问题)。
十一.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应按照本招标文件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投标响应,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3.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
4.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注册供应商,需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尚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当先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申请注册,注册终审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6. 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
6.1“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6.2“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
十三.告知事项
1、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 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1号)、《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管理暂行办法》,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疫情防控期采购过程实行邮寄响应文件模式,供应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响应文件,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开启响应文件的时间延长,给供应商留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做好响应文件签收记录并及时告知供应商;采购组织机构接收响应文件至现场开启响应文件全过程应接受监控;采购单位派出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的同时,采购组织机构积极创造条件让供应商远程参与监督;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投标、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合理期限内(不少于半小时)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作出。
2、现场防疫方案:做好现场防疫措施,加强采购活动场所防护:一是建立登记问询制度。采购人会同交易中心按照疫情防控一级响应的有关要求,做好开评标活动现场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口罩佩戴手部卫生消毒等各项工作,并询问近14 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湖北及较重疫区的旅行史,了解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和发热病人接触史。二是加强个人防护及开评标场所消毒工作。进入开评标现场人员都应当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严格执行开标场所每日(次)消毒制度。开评标场配备消毒器具,每日或每次使用前后,进行清理消毒工作。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加大座位间隔、缩短工作时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评审专家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均需现场签署防疫承诺书,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3、参加磋商的人员,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听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必须提供“一证一码”,即:身份证、“湖州健康码”(个人支付宝或浙里办APP 中申领),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供应商若为省外的,供应商代表在持有“湖州健康码”的同时,须在支付宝APP 在线申请入浙通行申报。
4、“湖州健康码”显示为绿色可进入交易中心,“湖州健康码”显示为黄色、红色或者现场测量体温高于37.2℃且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谢绝进入交易中心参加开标活动。
5、所有进入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区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沈国强
联系电话:13819247056
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汀烨
联系电话:0572-2606711
质疑函接收人:葛先生 联系电话:0572-2606722
地址:湖州市创业大道111号7楼705室(中屹集团大厦)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
联系人:孙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3026731
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向阳路601号
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人民政府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9日
附件信息: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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