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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兰溪市人民法院关于兰溪市兰江街道清胜塘村2008-11地块(变卖)的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 发布日期: 2020年7月8日
招标采购正文

兰溪市人民法院关于兰溪市兰江街道清胜塘村2008-11地块的变卖公告

兰溪市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7月24日10时起至2020年9月22日10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兰溪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4813.0.0.VMiNjn&user_,户名:兰溪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兰溪市兰江街道清胜塘村2008-11地块(现门牌地址:创业大道74-1号、74-2号、74-3号、74-4号、74-5号、74-6号、74-7号、74-8号、74-9号、74-10号)(建筑面积2936.16平方米,低于2.2米阁楼5间(27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611.6平方米)的商住房地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兰国用(2012)第001-4522号,土地使用权人为李某某、赵某某,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面积611.6平方米,终止日期商业至2049年11月5日、住宅至2079年11月5日。房屋所有权证号010051088、010051088A,房屋总层数5层,所在层数1-5层,建筑面积2936.16平方米,低于2.2米阁楼5间(273平方米)的,混合结构,设计用途为商住,登记日期2012年11月6日。未腾空。(详见评估报告)

(1)土地实物状况

拍卖对象名称

兰溪市兰江街道清胜塘村2008-11地块(现门牌地址:创业大道74-1号、74-2号、74-3号、74-4号、74-5号、74-6号、74-7号、74-8号、74-9号、74-10号)

土地使用权面积

611.6平方米

用途

商业、住宅用地

形状

长方形

地形地势

平坦

土壤地基

较好

基础设施完备程度

六通一平,水、电、供排水接入市政管网。

土地平整程度

平整

(2)建筑物状况

拍卖对象名称

兰溪市兰江街道清胜塘村2008-11地块(现门牌地址:创业大道74-1号、74-2号、74-3号、74-4号、74-5号、74-6号、74-7号、74-8号、74-9号、74-10号)

楼层/总层数

1-5/5

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2936.16平方米,低于2.2米阁楼5间(273平方米)。

建筑结构及布局

混合结构,1-2楼为沿街商铺,3-5楼为住宅。

装饰装修

外墙面喷砂,拍卖对象1-2楼沿街商铺部分已装修,地砖地面,涂料、墙砖墙面,部分硅钙板、塑扣板吊顶;3-5楼有2套住宅已装修,其中3楼东边套住宅客厅、餐厅、卧室地砖地面,墙面及天棚涂料,部分石膏板吊顶,厨房、卫生间地砖地面,墙砖墙面,天棚塑扣板吊顶,安装有厨柜、卫生洁具、固定柜子、木门、防盗门等;5楼东边套住宅客厅、餐厅、卧室地砖地面,墙砖、涂料墙面,天棚涂料,部分石膏板吊顶,厨房、卫生间地砖地面,墙砖墙面,天棚塑扣板吊顶,阁楼地砖地面,墙面及天棚涂料,安装有厨柜、卫生洁具、固定柜子、木门、防盗门等;剩余房屋未装修。

建成时间

2012年

维护状况

维护状况良好

完损状况

完好

利用现状

部分房屋已出租

(3)拍卖对象区位状况

位置状况

坐落于兰溪市兰江街道清胜塘村2008-11地块(现门牌地址:创业大道74-1号、74-2号、74-3号、74-4号、74-5号、74-6号、74-7号、74-8号、74-9号、74-10号),共5层,南北朝向。拍卖对象地处昌盛路以东、汪高路以西、创业大道以北,邻近清胜塘农贸市场,周围分布浙江隆德纺织有限公司、浙江万润服装饰品有限公司、浙江瑞域纺织有限公司等工业企业,区域内学校、医院、银行、菜场、超市等齐全。

交通状况

区域内有汪高路、创业大道等道路,附近有23路公交线路经过,周边无交通管制,交通便捷。

环境状况

自然环境一般,人文环境一般。

外部配套设施状况

基础设施齐全,公共服务设施齐全。

(4)不动产权证号为00087778,抵押权利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

生效判决文书:(2016)浙0781民初7056号   

变卖价:1129.5万元,保证金:113万元,增价幅度:3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方能报名进行竞拍;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7月21日16 时(节假日休息)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进行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缴纳各自应承担的相应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具体详情请咨询税务部门,咨询电话:12366)。

买受人应在收到法院过户法律文书后及时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向税务机关申报和结算交易税费。出卖人应承担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买受人在收到法院过户法律文书之日起30日内未完成过户,未向本院提交垫付出卖人税费票据申请退费的,本院将直接联系税务机关并按税务机关出具的出卖人应缴金额,经审核无异后将税款直接划付税务机关。因买受人未在上述期限内及时办理过户或税款申报,可能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费政策的变化导致税费增加、延迟过户产生的滞纳金及新的政策性障碍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不动产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新户难以迁进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竞拍人竞拍前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须符合本公告第二条关于竞买人条件的规定),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7月20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对本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享有优先购买权人请于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证明至法院,经法院确认后方可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竞拍。

十、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在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兰溪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浙江兰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6228580799902167697),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变卖预缴款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逾期未支付拍卖款,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兰溪市人民法院所有。

咨询电话:0579-83854803;

监督电话(监察室):0579-88927293  ;

联系地址:兰溪市横山路58号;                                                                          兰溪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八日


暂无修改记录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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