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杭地块场地拆除工程交易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7月8日 |
我单位衢州隆港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定于2020年7月13日在衢州港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亚美路168号2楼)会议室公开确定天杭地块场地拆除工程的承包商。
1.项目概况
位于衢州市天杭地块(东港八路与宾港南路交叉口),区块用地面积约161.44亩,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范围(围墙内)为砖混结构房屋、混凝土框架厂房及工业烟囱塔拆除,拆除后垃圾清运。拆除建筑面积约7057.5㎡,其中砖混结构约3983.19㎡,混凝土框架结构约2961.3㎡,砖砌体结构约113.01㎡,其中门窗及楼梯扶手已拆除(以现场实际状况为准)。清基至±0.000,拆除完毕后应保持拆除现场整体平整。原有水泥地面(路面)保留不拆除。
本工程工期要求25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为:经发包人验收合格(移交至发包人时应拆除完毕且无建筑垃圾),具体拆除要求见附件拆除协议。本工程拆除费用与房屋建筑物残值等值。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元,投标报价在 1元及以下的为有效报价范围(报价可为负值,即为承包商支付给发包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有效报价范围之外的为无效报价,商务标作废标处理。根据衢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办法的规定,拟采用最低价法。以全部有效报价中的最低值作为最佳评标价,在有效报价中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1名候选承包商,最低报价为第一候选承包商。(如果报价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
2.交易资格要求
本次交易从柯城区承包商入围名录 C组的企业中确定。要求承包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企业或已签订诚信投标承诺书企业均可参与。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开标时,需携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B证原件到场)。
3.本项目交纳交易保证金0元整。中标单位中标后须按《衢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管理办法》(衢市人社〔2017〕61号)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报价函的递交
报价函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7月 13日9时30分,地点为衢州港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资料费100元/份,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缴纳。
5.投标企业投标前必须签订《遵守“六禁止六不准”承诺书》。对违反规定的企业一律列入工程建设黑名单,清出柯城区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中标结果无效,已订立合同的则终止承包合同,对已付出的工程建设费用和一切经济损失由企业承担。
6.投标单位投标前必须签订《无欠薪承诺书》。对违反规定的企业一律列入工程建设黑名单,清出柯城区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对违反规定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企业承担。
7.投标单位及投标单位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在投标前必须签订《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如被查实在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投标单位及投标人代表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进行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
8.其他款项
例:1、本次工程交易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办法(试行)》处理;
2、合同参照的版本 : 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合同价款的调整: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承包;
4、本工程款支付方式:本工程对农民工工资实行“双线”支付。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总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必须以项目为单位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商业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以下简称“工资专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在开工前按施工合同造价的1%一次性拨付工资性工程预付款至工资专户;从开工后第二个月起,建设单位按照房建项目不低于合同价的35%,市政、园林等项目不低于25%的比例确定项目工资性工程款总额除以合同工期月数,确定月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按时足额拨付至工资专户。如建设单位与施工总包单位共同明确的工资性工程款已拨付额度少于已发生人工费总额的,由施工总包单位自行补足。
待所有建筑物拆除后,场地内建筑垃圾清运干净并经发包人认可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的100%(无息)及付清100%合同价款,如中标单位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中标单位自拆除协议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发包人交清100%合同价款。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绝对值的2%,在签订合同之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分六个部分,工期履约占50%,质量履约占30%,安全文明施工履约占9%,廉政保证金1%,项目班子到位率履约5%,民工工资占5%。上述履约保证金在支付违约金不足时,可以相互调剂支配。
5、在实施拆除前,中标单位需给所有现场拆除人员办理意外险。中标单位在实施拆除时,应充分考虑周边环境,周密布置,设置必要的安全护栏和护网,确保拆除安全。
6、拆除工程安全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拆除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或造成任何人员伤亡事故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7、中标单位在整个施工阶段建筑垃圾不得乱堆乱放,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外运及堆放点由中标单位自行考虑且不得随意倾倒。
附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
3、报价函(需密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遵守“六禁止六不准”承诺书
5、无欠薪承诺书
6、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
7、拆除协议(联系招标代理公司领取)
招标人:衢州隆港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工 电话: 0570-3863790
招标代理机构:衢州港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许工 电话: 0570-8553580
2020年 7 月 8 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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