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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海曙区殡仪馆内部修缮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 发布日期: 2020年7月7日
招标采购正文

       项目概况

        宁波市海曙区殡仪馆内部修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7月28日 13:30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NBHSWT128(ZJLD-20206007)

项目名称:宁波市海曙区殡仪馆内部修缮项目

预算金额:80万元

最高限价:684721元

采购需求:

标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采购单位

一

施工图范围内的修缮、安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

1批

宁波市海曙区殡仪馆

说明: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专业 建筑工程。

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内备案并审核通过,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若有信用等级的,须具有 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信用等级为准),且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须显示登记地为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外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须显示登记地为海曙区或江北区或鄞州区或宁波市区);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5)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单位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07月07日至2020年07月14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2、供应商注册: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政采云”系统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 0574-87236191;

3、采购文件的获取:供应商注册后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获取的,其投标将被拒绝。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其他潜在供应商如要下载采购文件,可以于公告下方下载,但不认定为采购文件获取的有效方式。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2号)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补充事项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4号)等文件的要求,各投标单位可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请留足邮寄时间,递交时间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拟在2020年07月28日11:30前(含)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高新区广贤路1035号科技广场4号楼三楼;拟在2020年07月28日11:30之后,2020年07月28日13:3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收件人:岑老师;联系电话:83890133(尽量避免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寄达)。投标人邮寄后请电话或电子邮箱(812822637@qq.com)提供邮寄信息给采购机构,以便及时确认送达情况。邮寄延误送达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采购机构无责确保文件及时接收,相关责任与后果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需持绿色“甬行码(或健康码)”、佩戴口罩且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开标现场(以开标当日测量体温为准)递交投标文件,原则上每家投标单位派一名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且参与现场开标活动的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提醒事项:疫情期间,投标人须考虑委派人员是否符合地方及交易现场防疫相关规定,如因不符合规定导致无法参与开标活动而产生的相关责任与后果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8日13:30时,逾期送达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8日13:30时。

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2020年7月28日14:30时前)投标人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中使用制作投标文件的CA锁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7月28日14:30时前)因政采云平台或代理机构问题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由代理机构使用以U盘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若还是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7月28日14:30时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3、投标及开标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 [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标前准备: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

(3)投标文件制作:

①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②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

(4)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采云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5)本项目投标人仍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当电子评标因政采云平台或者代理机构方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投标人未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而导致该投标人作为投标无效处理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本项目开标日期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采用钉钉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邀请各投标人参与开标过程,实行“不见面开标”,请投标人严格遵守宁波市有关疫情防控规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海曙区殡仪馆

联系人: 邱老师

联系电话:0574-88031123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高新区广贤路1035号科技广场4号楼三楼

联系人:邵工

联系电话:15888066342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投诉受理部门信息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87194482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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