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自然资告字[2020]第15号挂牌出让公告及须知的补充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7月7日 |
关于海自然资告字[2020]第15号挂牌出让公告及须知的补充公告
海自然资告字[2020]第15号挂牌出让公告中第九条其他事项调整为如下:
1、海自然字20070号地块:该项目带方案出让,方案已经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认同意,竞买人在报名前须与海宁市许村镇人民政府联系,对设计方案进行确认,并按已编制的建筑初步设计方案实施,施工图设计不得随意改动。该项目自持比例为:地上≥80%,地下100%。项目内禁止虚拟分割,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形式销售。
2、海自然字20078号地块:地块北侧围墙内保留现状3根10KV电线杆。
3、海自然字20089号地块:地块南侧保留35KV高压线铁塔一座,建筑后退高压铁塔间距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4、海自然字20093号地块:①项目100%自持,建成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80%无偿移交给盐官镇下属祝会股份经济合作社,用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取得无偿移交的资产后须整体自持,不得分割转让,另20%由竞得人自持。②地块内暂时保留基建变压器一座,待项目完成后由盐官镇人民政府政府负责拆除。
5、海自然字20094号地块:该项目100%用于安置房,安置价格以3000元/平方米计取。
以上调整内容在同期挂牌须知中第十二项注意事项中第六点其他事项中作相应调整。
同期挂牌须知中第十二项注意事项中第六点其他事项调整为如下:
海自然字19190号地块:商业用房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地块内须配建住宅安置房不少于5600平方米,沿建设路配建商业用房不少于900平方米。配建的安置房、商铺无偿移交海宁市盐官新市镇开发有限公司,配建安置房户型、车位配比、不动产发票开具及产权移交登记等事项详见《盐官镇建设路北侧、徐家庄路西侧出让地块配建安置房协议书》,土地竞得人须与海宁市盐官新市镇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盐官镇建设路北侧、徐家庄路西侧出让地块配建安置房协议书》。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7月7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