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中心城区2020年度桥涵常规定期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7月2日 |
象山县中心城区2020年度桥涵常规定期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象山县中心城区2020年度桥涵常规定期检测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本公告第三条的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7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ITC-202010448GC
项目名称:象山县中心城区2020年度桥涵常规定期检测服务项目
子包 | 采购需求 | 预算金额(元) |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要求 | ||
1 | 象山县中心城区2020年度桥涵常规定期检测服务 | 74座 | 详见“第五部分 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 | 人民币100.00万元 |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提交正式检测报告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检测范围应包含 “市政桥梁检测”;
4.2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计量范围应包含“路基路面检测、桥梁检测相关参数”;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02日至2020年07月09日
提供期限届满后,除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情况外,不再提供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也可以重新招标。
方式:
获取磋商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上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login)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磋商文件,未在规定的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每子包 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地点:www.zjzfcg.gov.cn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7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开标室二);若磋商截止日仍处于疫情应急响应期间,则报价文件递交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价文件接收处,并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1) 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报价单位应授权“甬行码”/“健康码”为绿码、体温正常的工作人员前来投标,一般为1名。被授权代表须佩戴口罩,将报价文件递交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开标室二),并现场加入微信开标群。
(2)采用邮寄投标方式的,报价文件接收时间以联系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请供应商在报价文件邮寄发出后,提前联系接收人员,提供邮寄相关信息,确保邮件能准时送达。拟在2020年07月13日17:00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前台;拟在2020年07月13日之后,2020年07月14日09:0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正大门];收件人:周世雄 联系方式:0574-87224347、13968389688。供应商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包装,并另附一份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告知联系方式及微信号(为确保采购人能在磋商前联系到授权代表,加入微信群,参加网上磋商活动),再统一打包成邮寄件进行邮寄。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不接受邮寄到付)。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0年07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开标室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2020年07月02日至2020年 7月7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于投标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
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市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3、各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要约邀请,进行报价响应并自觉遵守各项报价承诺;否则采购人有权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财政部门上报供应商的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落实的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象山县天安路999号2号楼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4-657246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八楼
联系方式:详见3.项目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世雄、陈裕栋
电 话:0574-87224347、87356230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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