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电雕电镀小微园污水处理工程EPC+O工程总承包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7月1日 |
龙港电雕电镀小微园污水处理工程EPC+O工程总承包
发布时间:2020-07-01 05:2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公告
编号:A330327048000105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港电雕电镀小微园污水处理工程EPC+O工程总承包已由苍南县发改局(项目代码2018-330327-33-03-004258-000)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龙港新城产业聚集区海丰路以北、启源路以东,XC-C04-a地块。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龙港电雕电镀小微园废水处理站,根据统计,拟入园电镀企业共有电镀容量 756430 升,按最不利情况计算,则企业自动线容量 605144 升,手动线 151286 升,日工作时间按 10h
计,则电镀废水产生量为 1664.0t/d、499200t/a,另外喷漆喷淋废水设计日产生量 20t/d、6000t/a,电镀酸雾废气喷淋吸收废水设计日产生量 20t/d、6000t/a,合计电镀生产废水产生量 1704t/d、511200t/a。
电雕废水来源大体可分为机加工后除油清洗、镀镍后清洗、研磨冲洗、电雕后清洗和砂带抛光冲洗,电雕合计生产废水产生量 490.2t/d、147069t/a。园区生产废水总排水量为 658269 t/a,平均每天 2194 t/d。
考虑余量,废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2500t/d,前段物化日运行时间 20 h,生化及末端处理系统日运行时间 24 h。本工程估算造价为 7401.2193万元。
2.3招标内容:本工程建设以EPC+O工程总承包方式实施龙港电雕电镀小微园废水处理站项目
本次招标为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及施工、调试、验收的交钥匙工程: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所包含的废水处理站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培训、调试、验收等服务,并运营3年等,并包含保险费(工程一切险、第三责任险等)、预算编制、履约期间各项成果报审、评审、施工手续审批、评审等所有工作和费用(涉及政府收费的,依据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约定由发包人支付的,不在此列)。
2.4招标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20日历天内完成至本项目竣工验收。时间节点要求:2020年9月15日前完成施工图审核并进场施工;2021年5月30日前主体工程完工;2021年7月20日所有设备安装完成并进入调试。通过完工验收后中标人可向招标人申请经批准进入连续稳定试运行期(须连续稳定达3个月);连续稳定试运行成功后中标人可向招标人申请经批准进入环保验收,环保验收通过后即进入36个月的委托运行期。
注:因承包人设计文件质量原因引起的审批或审查延误的时间由承包人承担,因发包人项目审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不计入工期。
2.5工程质量要求:设计质量符合本工程涉及的相关专业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计出水水质指标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3排放标准,同时土建、池体建设及安装按照《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3标准建设,设备部分按照浙江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建设,出水水质按照浙江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标准验收,运行费用按照浙江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进行报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1)(2)(3)条件: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排水工程专业或环境卫生工程专业)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运营资质:具备中环协颁发的中国环境服务认证证书[工业废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工业园区集中式废水处理厂或电镀废水处理设施)]一级资质。
(4)其他要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各方单位不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的必须明确设计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明确联合体分工中承担设计或施工或营运的单位,联合体分工未明确的,联合体任一单位未响应以上(1)、(2)和(3)的均认定为资格未响应。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另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或独立投标。
3.2项目负责人:
(1) 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取得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安全B证(拟派担任施工负责人必须无在建工程且符合浙政发[2014]39号文件规定);运营负责人要求具备给排水或环保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联合体投标时,项目总负责人由牵头人单位人员担任,可与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
3.3 其他要求:
(1)除上述人员外,本项目项目组人员还需至少配备1位技术负责人、1位施工员、1位质检员、2位安全员,该部分人员不得兼任(开标时可不提供,中标后配备)。
(2)省外投标单位必须已办理进浙承接业务备案手续并在有效期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0年 7月 2日――2020年 7月 6日时间内,直接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答疑以书面形式递交给招标代理人或在网站招标提问区匿名咨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28日09:30分,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港市西二街家具市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提问时间:2020年7月 2 日至2020年7月7日。
5.4 答疑时间:2020年7月10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ncn.gov.cn/col/col1532683/index.html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此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登录苍南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确认投标状态。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工作,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2未在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的单位,请按照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分网最新公告《关于停止办理建设工程企业库入库和基本信息变更的通知》的要求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入库和信息变更。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0577-59950219
代理单位: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77-64705828
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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