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培训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6月30日 |
余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培训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规定,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余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委托,就余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培训服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NBITC-202010339G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项目概况:
子包号 | 培训班名称 | 培训人数(人) | 预算价 (人民币万元) |
1 | 企业管理者创新思维与管理创新实训 | 100 | 6.8 |
2 | 提升团队执行效率的管理技术 | 100 | 6.8 |
3 | 中小企业运营管理与执行 | 100 | 6.8 |
4 | 企业战略与全面预算管理实务 | 100 | 6.8 |
5 | 中小企业绩效管理培训班 | 100 | 6.8 |
6 | 区块链技术应用与发展趋势 | 100 | 6.8 |
7 | 供应链管理实务班 | 100 | 10.2 |
8 | 全公司品质经营管理 | 100 | 10.2 |
9 | 管理会计——业财融合下的财务管理 | 100 | 6.8 |
10 | 如何运用工业工程(IE)改善生产效率 | 100 | 6.8 |
11 | 企业生产效率改善与交付能力提升 | 100 | 6.8 |
12 | 工业互联网和工控安全专题培训班 | 100 | 6.8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特定资格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供应商可参加投标:
5.1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2经年检合格的社会办学机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3社会培训机构或企业管理咨询机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培训或咨询等相关内容】。
五、公告期限:自2020年6月30日起至2020年7月7日止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0年6月30日起至2020年7月10日止
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3、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4、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5、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7月21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八、投标地点: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密封送交到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姚市谭家岭东路2号[南雷大厦附楼4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参与采购活动的所有人员须配合工作人员现场指挥,进入交易中心大楼全程须佩戴口罩,指定从6号门进出,进场人员做好登记询问和随带资料的消毒工作,身份核验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甬行码绿码或健康码绿码,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出,如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人员,不得进入现场,同时做好登记上报等措施。
九、开标时间:2020年7月21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本项目将于2020年7月21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评标场所安排)[余姚市谭家岭东路2号(南雷大厦附楼4楼)]开标,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疫情期间按《浙财采监〔2020〕4号》文件规定供应商授权代表不参加现场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活动。采用微信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邀请各供应商参与开标过程,实行“不见面开标”,“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密封后现场递交,随投标文件递交加盖供应商公章参与微信开标的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微信号纸质说明材料。开标现场排队等候前后间隔一米以上,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
特别提醒:如有供应商需现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请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
十一、投标保证金:无。
十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具体详见:
①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文档);
②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7GyLXW0BXgMSmLUuYuPM(视频);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以下二种申领流程均可:
(1)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操作指南链接: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m2eqWwBFdiHxlNd_otq/lwV6GXABiyELHE-oVMj3?keyword=CA
(2)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余姚招投标中心数字证书用户自助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tseal.cn/tcloud/yyztb.xhtml?statusCode=303)完成“数字证书”及电子公章办理工作(发证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0878-198),用于电子投标。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用于异常情况处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时,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上传备份投标文件进行异常处理,未递交备份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若备份投标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6、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十三、其他事项:
1、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
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分网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3、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获取招标文件晚于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楼(招投标会议中心、招标文件出售)、八楼(办公区)
联系人:姜春辉、陈洁、曹雪阳
电话:0574-87307605、87356230
传 真:0574-87198579
2、采购人:余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地址:宁波市余姚市阳明西路239号
联系人:喻老师、楼老师
联系电话:0574-62831695、0574-62831697
附件信息:
342K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yuyao.bidding.gov.cn/zcbxcgxmgggkzb/601727.jhtml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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