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区用水定额(2020)编制的公开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6月29日 |
浙江华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区用水定额(2020)编制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29 03:2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计划书[2020]1952号批准,浙江华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委托,就金华市区用水定额(2020年)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HZDL2020-04-01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
三、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万元) | 简要技术 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金华市区用水定额(2020年)编制 | 1 | 项 | 40 | 城市公共用水情况调研及定额评估、编制工作。具体详见 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 24 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地址、售价:
1.获取时间:2020年06月29日至2020年7月21日9:30时前;
2.采购文件获取地址: 政采云平台系统获取;
3.售价:免费(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4.获取方式:已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正式供应商或临时供应商,可以登陆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 进行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并致电
057982131820进行确认。(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政府采购报名表(格式可参见附件一)。
以上资料均应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扫描发送至 37060867@qq.com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7月21日9:30时
七、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时间及地点:
1.邮寄快递或代理机构现场递交方式:为减少接触或聚集,投标人可将投标文件密封后于2020年7月20日17时前以邮寄快递或自行递交方式送达浙江华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金华市双溪西路658号双溪小区1幢4楼),接收人:李强,联系电话:18867570518(钉钉同号)。
选择邮寄快递递交方式的投标人必须密切关注快递配送情况并确保投标文件于2020年7月20日17时前寄达代理机构。因邮寄快递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能及时送达耽误项目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
★邮寄快递或代理机构现场递交方式的外包装袋外观仅需标明“金华市区用水定额(2020年)编制投标”,无须显示投标单位名称或标志。同时,采用上述方式递交投标文件请填写“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确认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三),确认函随投标文件同时单独递交或发送至电子邮箱:37060867@qq.com。
2.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递交方式:投标人于2020年7月21日9:00-9:30时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街858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投标当天如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正常进入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请及时与代理机构现场工作人员联系递交投标文件事宜(联系人:李强,联系电话:18867570518)。限各投标单位各一位人员凭健康绿码进入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
★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供应商授权代表可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供应商授权代表可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自行添加代理机构钉钉号:18867570518,添加请备注“20200401直播”由采购代理机构核对供应商授权代表信息后建立项目钉钉直播群,供应商通过钉钉直播群观看现场开标情况。项目评标期间,请各供应商授权代表在电脑前,同时保持电话及网络畅通,接受评审小组提出的必要澄清。评审结束,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钉钉直播群公布评审结果。未及时添加或逾期添加将视同认可开标程序,且不得对开标程序提出质疑。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7月21日9:30时在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4楼开标三室开标
九、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名单。
十、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策。
3、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网站供应商注册要求。
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人)无须出席开标现场会议。
5、本采购公告中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采购公告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的采购文件的,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不予受理。
6、已成功报名的投标供应商如若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应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以书面的形式(格式可参见附件二)告知我公司,书面文件扫描件发至我公司邮箱37060867@qq.com。
7、其他未尽事宜以采购文件为准。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金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579-82389861
地址:金华市雅苑街118号环球商务大厦A座6楼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双溪西路658号双溪小区1幢4楼
联系人:龚剑锋 联系电话:0579-82131820 传真:0579-82398901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金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9- 82468735
十三、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凡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受到敲诈、勒索或发现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线索者,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
市扫黑办 0579-82495227
市公安局 110、0579-82512110
市检察院 0579-82537082
市 法 院 0579-82688725
市公共资源办 0579-82469285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79-83187211
附件信息: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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