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杭州至衢州铁路建德至衢州段站前工程自购物资联合采购二次招标答疑、补遗文件1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6月23日 |
流水号:(招)2020061500045
新建杭州至衢州铁路建德至衢州段站前工程
自购物资联合采购二次招标
(钢材、水泥、粉煤灰、锚具、钢绞线)
答疑、补遗文件1
招标编号:HQTL-2020-WZLC-01
各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答疑如下:
1.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杭衢铁路HQZQ-1标合同条款第十三条,买方因工程款不到位,不能及时支付货款,顺延支付货款期限(期间不计利息)。
答:三个月。
2.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杭衢铁路HQZQ-2标合同条款第十三条规定,如遇买方业主资金拨付不及时,不到位导致资金当月拨付困难,卖方应给与充分支持。充分支持表述模糊,具体需要支持力度及方式?请予以澄清。
答:延迟付款三个月。
3.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杭衢铁路HQZQ-3标合同条款第十三条规定,若因业主原因导致计价款之后等因素影响,买方可延迟付款,延期付款不计息。延迟付款最长延迟时间,有无限制?请予以澄清。
答:三个月。
4.请明确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杭衢铁路HQZQ-2标项目经理部钢绞线付款比例,以及现金与承兑汇报所占比例。
答:1、钢材包件:结合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与建行签订的融资利率,根据买方与建行约定的延期期限(0-6个月)产生的资金成本。投标报价时不含“账期内的资金成本”,该费用在每个供应期对账时确定并计入材料单价,由买方承担。买方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由买方在次月10日前支付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95%货款;剩余5%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该批货物交验合格6个月后的次月10日前按交验批次付清,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支付方式:银行转账(E信通、中企云信)。2、所有包件(除钢材包件外)在项目收到以下单据(1)已交货且未结算物资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及付款申请书;(2)结算周期为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3)买方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据;(4)每批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日内,卖方应按买方要求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均为13%,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扣除该批物资价值5%的质量保证金后,对累计供应物资80%的结算数量进行付款,付款采用现金或者银行承兑汇票的模式,当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时,我方不承担贴息费用。如遇买方业主资金拨付不及时、不到位导致资金当月拨付困难,卖方应给予充分支持。3、本合同约定总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增值税,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若在合同履行期间,遇国家税率调整,则增值税相应调整,从而价税合计金额相应调整,增值税率调整的时间点以税务机关的通知为准。4.银行承兑汇报支付比例不超过35%,承兑期为6个月,卖方承担贴息费用。
5.钢绞线网价建议改为:我的钢铁网”(www.mysteel.com)--特钢频道--调价信息--沙钢工业线材调价信息-钢绞线用钢SWRH82BΦ12-13线材价格月平均价。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牵头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杭衢铁路HQZQ-3标项目经理部
2020年6月21日
确认回函
我方已于2020年6月21日收到此次新建杭州至衢州铁路建德至衢州段站前工程自购物资联合采购二次招标(钢材、水泥、粉煤灰、锚具、钢绞线)(招标编号:HQTL-2020-WZLC-01-2)答疑、补遗文件1。特此确认!
(投标人公章)
注:请将本函盖公章后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中铁十二局集团物资集中采购中心办公室:zt12jwzjc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