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江苏红枫园新四军文化园工程项目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6月18日 |
| 江苏红枫园新四军文化园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 |||||||||||||
| 工程编号 | BYX202006001 | ||||||||||||
| 工程名称 | 江苏红枫园新四军文化园工程项目 | ||||||||||||
| 招标人名称 | 江苏红枫园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宝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财政 | ||||||||||||
| 工程地点 | 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西安丰镇兴安路 | ||||||||||||
| 工程规模 | 27000.00 | ||||||||||||
| 标段具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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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20/6/18 | ||||||||||||
| 集中报名地点 | 宝应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报名处 | 集中报名日期 | 从0:00到0:00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0000.00元 | ||||||||||||
|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宝应城南新区支行 | 投标保证金帐号 | 101678010400002420000000002 |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0/6/18 0:00:00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0/6/23 23:59:59 |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且[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并且[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并且[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 ||||||||||||
|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 |||||||||||||
| 企业业绩、信誉 | 良好 | ||||||||||||
|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 良好 | ||||||||||||
| 其他条件 | 详见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 | ||||||||||||
| 公告信息 |
第一章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江苏红枫园新四军文化园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宝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县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红枫园新四军文化园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宝发改审批字【2020】2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红枫园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专项资金和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江苏红枫园新四军文化园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西安丰镇兴安路 2.1.2建设规模: (一)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其中:1、新四军文化园占地约35亩; 2、老客运站占地约10亩;3、停车场占地约9亩;4、足球、篮球场地占地约9亩;5、新四军后方医院旧址占地约1.8亩,建筑面积约800平米;6、新客运站占地约9亩,建筑面积约450平方米;7、固晋村两处名人旧居占地约1.5亩;8、配套6条道路总长度约1900米;9、配套重要节点提升改造。(二)建设内容:1、新四军文化园:党性教育培训基地、军旅宿舍、食堂、红色遗存展示中心、廉政文化展示中心、综合报告厅、拓展训练中心;2、老客运站:广场改造提升、河道驳岸、绿化提升;3、停车场;4、配套足球、篮球场地;5、新四军后方医院旧址:结构加固、旧址修缮改造、室内室外场景复原;6、新客运站:站房、独立公厕、室外停车场;7、固晋村两处名人旧居:结构加固、旧址修缮改造、室内室外场景复原、牌坊;8、配套6条道路:路面黑色化、管道改造提升、路灯改造提升、绿化提升;9、配套重要节点改造等配套附属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 约16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 27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0 年8 月15日 ,竣工日期: 2021 年5 月15日 2.1.5 其他: 本次项目采用“评定分离” 2.2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江苏红枫园新四军文化园项目EPC总承包的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EPC项目的全部工作,具体包括(1)项目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等;(2)项目新建及改建部分的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以及为达到设计要求对现有系统进行改造的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3)项目新建及改建部分构(建)筑物、设备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包括原有构(建)筑物及设备的利用、改造、拆除等),以及为达到设计要求对现有建筑进行改造的构(建)筑物、设备及配套设施的建造;(4)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5)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将工程及全部验收资料整体移交给招标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 以下资质组合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须以具有设计资质的企业为主办方) 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资审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一级注册结构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者【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主办方拟派。 资格,口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具备经扬州市建管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的需提供)发放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表; 3.3.2 不属于《扬州市 2019 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3.3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 3 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0年03月至至2020年05月 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资审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4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5 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3.6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企业自 2017年06月01日 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企业自2017年06月01日(时间以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96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 ,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资审文件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4. 资审文件的获取4.1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年06月18日至2020年06月23日; 4.2资审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 ;
5. 资审截止时间5.1 资审截止时间为 : 2020年07月02日9时30分 。 5.2逾期送达的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扬州资审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审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 江苏红枫园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宝应县西安丰镇兴安路32号 地 址: 扬州市宝应县淮江大道5号 邮 编: 邮 编: 2258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黄梅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20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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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 地址 | 宝应县西安丰镇兴安路32号 |
联系人 |
卞风军 | ||||||||||
| 传真 |
电话 |
13511704633 | |||||||||||
| 邮编 | E-mail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地址 | 扬州市江都区浦江路55号 |
联系人 |
郭明香 | ||||||||||
| 传真 | 051486831819 |
电话 |
13952513600 | ||||||||||
| 邮编 | E-mail | 525895715@qq.com | |||||||||||
资审文件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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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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