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咸祥航空飞行营地移动酒店用房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6月17日 |
发布日期:2020年6月17日
公告期限:2020年6月17日-2020年6月2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现就中国咸祥航空飞行营地移动酒店用房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且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JZCZB20009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确定中国咸祥航空飞行营地移动酒店用房采购项目的承包商
四、项目概况:序号、采购内容、服务期限、最高限价及采购需求等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采购需求 |
一 | 移动酒店用房 | 客房10套 餐厅1套 会议室1套 服务中心1套 监控系统1套 | 350万元 | 详见招标采购文件第二章 招标需求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六、招标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6月17日至2020年6月24日16时止。
投标人在政采云后台“获取采购文件”点击下载,未点击“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将被拒绝。如未注册,请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点击“获取采购文件”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没有点击“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采购文件免费获取。
七、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7月7日0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不接收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
疫情期间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须全程佩戴口罩)将投标文件送至投标地点,在完成投标文件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7月7日09:30时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开标,投标文件的开启、唱标等活动全程录音录像,唱标内容将通过微信群进行发布。
十、落实的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十一、重要提示: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竞标人。
十二、疫情期间特别提醒事项:
(1)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告知相关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工作完成后应立即离开,无故不得在现场逗留。
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2)本项目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573277710@qq.com)进行收发。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具体按照招标文件的《投标函》格式内容填写。
(4)疫情防控期间,请投标人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本项目如有变更或补充,另行通知。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人民政府
地址:鄞州区咸祥镇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689号新天地东区11幢15楼1504室
联系人:宋工、张工
联系方式:电话0574-87842865 传真0574-87884615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574-89295894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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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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