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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城镇盐于线与南王线环岛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所在地区: 浙江-- 发布日期: 2020年6月12日
招标采购正文

于城镇盐于线与南王线环岛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发布时间:2020-06-12 09:3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于城镇盐于线与南王线环岛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于招2020-01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于城镇盐于线与南王线环岛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海盐县发展与改革局以盐发改基础[2020]172号文件批准建设。本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海盐县于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由县财政补助及业主自筹,现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海盐县于城镇。

2.2项目规模:对盐于线与南王线路口由环形交叉调整为信号交叉,并配套高清电子警察系统;利用道路两侧人行道、绿化带等对路口进行渠化设计,路口每个方向设置单独左转及右转车道;对路口范围进行竖向改造,完善排水设施,同时修复改造范围内路面;各转角位置绿化进行修剪以保证视距通透;增设、完善必要的标志标线及交通安全设施;增设中杆灯加强夜间照明,提高行车安全性等。

2.3项目投资:本次监理招标相对应的项目概算建安费为818.3123万元。

2.4 招标范围:于城镇盐于线与南王线环岛改造工程的所有工程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5 标段划分:一个监理合同段。

2.6监理服务期(施工期):施工工期为90日历天。

2.7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8质量控制目标:标段工程交(竣)工验收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本公告附录)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12日9 时00分至2020年6月22日14时00分,请各投标人登陆“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hy.jxzbtb.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 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3000元,按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海盐县于城镇党群服务中心二楼教室(4)开标室(海盐县于城镇于中路)。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hy.jxzbtb.cn)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hy.jxzbtb.cn)登录入口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有关本项目投标、开标、评标的具体事项,请详阅招标文件,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海盐县于城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海盐县于城镇

联系人:倪海杰;联系电话:0573-8657602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长安北路279号海韵华庭综合楼5楼

联系人:黄侃赟;联系电话:0573-86180051;传真:0573-86180037

2020年6月12日


附录: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项 目

条 件

资 质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项 目

要 求

信誉要求

近三年(自2017年6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要求)

监理岗位

资格要求

备注

总监理工程师

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自有人员

注: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主要监理人员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监理资格证书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以上信息按规定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公开,并提供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结果的打印件,不公开或不一致或未附查询结果的打印件的,以上信息不予认可。

2、主要监理人员的监理经历按规定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公开,并提供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的结果打印件,未提供信息公开的打印件或提供的信息公开打印件不一致的,其监理经历不予认可。

3、自有人员指在投标人岗位登记的人员。投标人自有人员应提供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的结果的打印件,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其作为投标人自有人员情况不予认可。

4、企业法定代表人(如为监理甲级资质,则还包括其资质证书(副本)上列明的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不能在本项目任职。“在建项目”的起止时间界定:监理合同段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合同段所辖施工标段均通过交工验收之日(或监理合同解除之日)止。如总监理工程师已经更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项目业主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并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更新完成该人员登记,否则更换前后的总监理工程师均视为有“在建项目”。

5、主要监理人员均须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监理行业协会核发的《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合格证书》、《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合格证书》,其中2012年1月1日以后获得交通运输部监理资格证书的监理工程师无须提供《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合格证书》、《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合格证书》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

6、主要监理人员根据交通运输部最新信用评价结果,监理工程师个人评价周期内累计扣分在24分(不含)以下。

7、投标人可登陆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进行监理企业用户注册,并按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要求报送有关信息。登录网址为:http://jlsccx.zjt.gov.cn/,联系电话:0571-83789631。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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