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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咸祥镇渔工商地块垦造耕地项目临时道路及表土运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 发布日期: 2020年6月12日
招标采购正文

鄞州区咸祥镇渔工商地块垦造耕地项目临时道路及表土运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201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州区咸祥镇渔工商地块垦造耕地项目临时道路及表土运输工程已由         鄞保耕【2018】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宁波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本工程位于鄞州区咸祥镇范围内,表土运输取土点:分别位于鄞州区姜山镇郁家村第二表土临时储存点(景江路旁),运距按50km考虑和位于鄞州区云龙镇陈黄村表土临时储存点(鄞城大道旁),运距按40km考虑;表土运输终点地点:位于鄞州区咸祥镇海南村文化大礼堂后堆土场。

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 :/。

招标控制价 : 8209349元。

计 划 工 期:  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招 标 范 围:表土运输费、途经场地及绿化修复费用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 段 划 分:1个。

质 量 要 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 全 要 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提供宁波市建筑渣土运输处置监管系统打印的自有车辆超过(含)30辆的证明;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须审核通过(以开标当日“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过系统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2.4专职安全员一名,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3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 cn/)”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成功上传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7日9时30分。

5.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若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成功,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5.4防疫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疫情防控期间电子开评标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6. 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 ing.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周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春园路125号正源大厦708室

联 系 人:宋释科

电  话:0574-88211080

传  真:0574-88211197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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