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地震遗址绿化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公开方式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地震遗址绿化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发【(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县财政统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原县城西南处,西至西河路,东临拟建广电路,北至广电巷,南至永乐街。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体规划面积为(略).(略)平方米,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土方工程、土建工程、绿化工程、灌溉工程、电气工程、景观设施工程等六项内容。具体为:
2.2.1 土方工程
土方工程主要包含场地平整、回填种植土、微地形处理等。其中绿地起坡造型(略).(略)立方米,种植土换(填)运距8公里,种植土换(填)(略).(略)立方米,整理绿化用地(略).(略)平方米。
2.2.2 土建工程
园路(略).(略)平方米,采用(略)厚(略)-(略)机制碎石铺装,中心广场(略).(略)平方米,采用灰色透水砖。停车位(略)个,采用水泥植草砖和红色透水砖相间铺设。西入口景观置石一组,尺寸大小约为2米*1.5米*1.5米,地震大事件记事牌(略)个,地震知识宣传栏5个,均为成品定制。拱北入口广场铺装面积为(略).(略)平方米,采用石材铺装。生态停车场铺装面积(略).(略)平方米,采用水泥植草砖和红色透水砖相间铺设。地面铺装以景墙为主,景墙长6.(略)米,高2.5米,中心采用景观置石,尺寸大小约为3米*2米*1.8米,中心道路提升改造总面积(略).(略)平方米。
2.2.3 绿化工程
本次绿化面积为(略).(略)平方米,新栽植苗木共计(略)株,其中:(略)
2.2.4 灌溉工程
采用微喷+管灌相结合的方式灌溉,铺设管网总长(略).(略)米,其中:(略)
2.2.5 电气工程
安装4米太阳能庭院灯(略)套,3.5米景观灯(略)套,LED线条灯(略)套,LED射灯(略)套,洗墙灯(略)米,照明配电箱2台,配套配电系统,控制系统等。
2.2.6 景观设施
成品垃圾桶(略)个,成品座椅(略)个,树池座(略)个,展示牌5组,景墙4组,地刻1组,景观雕塑2组。
2.3工程总投资:(略).(略)万元。
2.4招标范围:
2.4.1 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设计范围:(略)
2.5标段划分:(略)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
①、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
②、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具有设计、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经正式批准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和有关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或高级以上工程师资格;
④、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需一级)且无在建项目;
⑤、注:(略)③、④条资格要求。
⑥、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
⑦、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需一级)。
注:(略)
3.2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及建筑师、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3凡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信用中国”网站:(略)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③、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⑤、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⑥、联合体家数不超过两方,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⑦、单个投标单位或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报名、标书递交及保证金缴纳等事宜。
4.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略)(略)年6月(略)日至(略)(略)年6月(略)日(每日8:(略)),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及招标文件下载。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陆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略)。
4.2网络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4.3接上面的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账户缴纳。
注:①投标人持CA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标截止后未到账不予认可。保证金必须以基本户转入,否则投标文件无效。②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踏勘现场:(略)
投标预备会:(略)
5.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略)年7月1日下午(略):(略)分(招标人自当日(略)时(略)分开始接受投标文件),地点为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卫市丰安东路9号中卫市政务服务大楼五楼)。因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满足疫情防控的需要,交易中心要求投标人不得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标书一律采用现场送达或邮寄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内递交至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收件地址:(略)(银川九中对面),收件人:(略)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卫市)同时发布,以上信息如有变更,将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卫市)发布通知。
8.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略)年7月1日下午(略):(略),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海原县
联系人:刘谦
电话:(略)
代理单位: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略)、(略)
![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签于 (略)/(略)/(略) (略):(略)</div>
</div>
></div></div>
</div>
<a href=]()
查看完整内容>>
还不是会员?一步注册!
注册会员后即可查看免费招标信息,每天更新50000多条招标信息,
更多优质服务请查看会员服务细则
立即注册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