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会员咨询热线:4000-156-001

2020年度尖山新区(黄湾镇)绿地养护工程Ⅰ标

所在地区: 浙江-- 发布日期: 2020年6月8日
招标采购正文

2020年度尖山新区(黄湾镇)绿地养护工程Ⅰ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度尖山新区(黄湾镇)绿地养护工程Ⅰ标,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2020年度尖山新区(黄湾镇)绿地养护工程Ⅰ标位于海宁市尖山新区;
    2.2招标范围:绿化养护面积约551993平方米;草皮铺设面积约20000平方米,种植多年生草卉约1000平方米、时令花卉约700平方米,种植红叶石楠约10000株、种植金森女贞约10000株、麦冬约800平方米。绿化养护包括新城路中隔带及两侧绿地(老海塘至滨海路南桥头)约199400平方米,派出所、消防队、幼儿园约2350平方米,企业服务大楼、影剧院、管委会周边、潮起路两侧、国旗广场周边约3650平方米,紫薇滨河公园(含紫薇河河道)约32200平方米,综合指挥中心(城管用房)和交警中队约2596平方米,滨江嘉苑东、新苑路两侧绿地(含陵水河河道西岸)16040平方米,钱塘江路中隔带及两侧(凤凰路至襄城路)约3350平方米,杭州湾大道绿地(新城路至四号堤(含浮子山公园)约215287平方米,鼠尾山公园绿地(含山顶及沿山步道)约51412平方米,治江路两侧(新城路至凤凰路)、含围垦纪念馆周边约7170平方米、凤凰路街心公园约5521平方、金牛路两侧(美驹路至永兴路)13017平方米;多年生花卉(新城路与钱塘江路口、治江路口、富江路口及杭州湾大道路口)约1000平方米,时令花卉新城路约500平方米、管委会周边约200平方米,种植红叶石楠、金森女贞(新城路中隔带补植)各10000株、麦冬(新城路中隔带两侧)约800平方米等,具体详见绿地养护明细表。
     2.3养护期:一年;
     2.4质量要求:达到《尖山新区(黄湾镇)绿地养护质量标准》一级养护标准;
     2.5概算投资:约35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项目主管执业资格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0年 06月08日至2020年06月17日上午09时00 分,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36.22.189.98:8085/TPBidder/)”自主报名。(未领取CA锁及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

4.2招标文件等招标相关资料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 报名后在“乡镇项目”栏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因疫情期间,为以避免人员集聚,投标文件递交后随即离开,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所有人员实行“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进入,全程必须戴口罩。递交时间:2020年06月18日下午13:30至14:00分,递交地址:海宁市尖山新区(黄湾镇)企业服务大楼1楼103(海宁市黄湾镇治江路291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jhn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国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尖山新区潮起路28号   地  址:海宁市文宗南路98号汇银商务楼南4楼
   邮  编:    314415                  邮  编:  314400               
   联系人:    刘女士                 联系人:  张女士         
   电  话:   0573-87955323            电  话: 0573-80709920

2020年06 月08日

 


附件2:              资格审查符合性标准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营业执照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内具有园林绿化施工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

项目经理资格

园林项目主管资格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须提交证书复印件,必须提供六个月社保证明。

3

机械设备要求

要求具备3吨以上洒水车至少1辆,水泵至少5台,草坪机至少6台,绿篱机至少6台,割灌机至少5台,油锯至少1台,应急车辆至少1辆,园林粉碎机至少1台,登高车至少1台,5吨以上随车吊至少1辆。

①洒水车:需单位自有或政府部门划拨(不得租赁),需提供行驶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②水泵、草坪机、绿篱机、割灌机、油锯、应急车辆、园林粉碎机:需单位自有或政府部门划拨(不得租赁),需提供购货发票或划拨凭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③登高车、5吨以上随车吊相关要求:单位自有或租赁,自有需提供行驶证复印件,租赁需提供租赁意向协议复印件(原件备查)。

4

流动资金

具有100万元及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附投标人自己开出的财务承诺书(原件)

5

进浙施工备案证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交《进浙施工备案证》证书复印件

6

信用评价等级

1.具有最新一期嘉兴市企业信用评价园林企业类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嘉兴造价网(http://www.zjjxzj.com/xⅠnyongchaxun.aspx)网上公示结果为准,投标人需提供网上页面截图)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意即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黑名单”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7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9

其他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 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陈朦 签于 2020/06/08 11:44:04
divDS_b8ba2e9a_cab6_4bad_94b7_78ecfec5114e 342 1154.199951171875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