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市海曙区第二医院供应室消毒灭菌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6月8日 |
项目编号:2020NBHSWT102 (NBITCH-202020089G)
发布日期:2020年6月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海曙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海曙分公司受宁波市海曙区第二医院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
项目名称:医院供应室消毒灭菌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期:叁年,合同必须为一年一签。合同应符合政府采购预算安排要求,申报政府采购计划,经批准,并经采购人考核验收,双方同意后,方可续签订下一年度的合同。
采购预算: 110万元/年,三年总计330万元
备注:技术参数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二、采购文件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15日止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2、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2020年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2020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以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并按招标文件资格部分要求将查询结果做进投标文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特定条件:无。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有资格证明文件。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免费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自2020年6月8日起至2020年6月15日止在政采云后台“获取采购文件”点击下载,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将被拒绝。如未注册,请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www.zjzfcg.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点击政采云“获取采购文件”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没有点击“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于2020年6月30日14:00(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2)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2020年6月30日14:00(北京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1份和备份纸质投标文件1份(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各1正4副,分别密封)完整密封,递交至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包括以U盘存储的电子投标文件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3)如因系统原因或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时,采用投标文件线下评审程序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4)疫情期间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将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方,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中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拟在2020年6月29日14:00(含)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8楼
拟在2020年6月29日14:00之后,2020年6月30日14:00(含)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
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中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6月30日14: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
(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2020年6月30日15:00前)投标人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中使用制作投标文件的CA锁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6月30日15:00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备份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审。
七、采购人: 宁波市海曙区第二医院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益智中路52号
联 系 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0574-87559798
八、采购代理公司: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海曙分公司
地 址:宁波市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
项目执行岗:史涛、章清森 0574-87322846
质疑答复岗:曹景恺 0574-87358557
电子邮件:10809504 @qq.com
九、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574-87194482
十、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十一、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
(3)投标文件制作:
(3.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3.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
(4)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备份纸质投标文件1份,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5)本项目的开评标环节全程录音录像,供应商确有需要到开标现场的,相关单位到场人员应执行以下规定要求:
(5.1)供应商可安排宁波健康码(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须全程佩戴口罩)将备份投标文件密封送至开标地点。在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开标现场,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在投标文件接收登记表格中提供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的联系方式,并确保开标期间该联系方式的畅通。若供应商因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而导致无法准时进入开标现场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2)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工作完成后应立即离开,无故不得在现场逗留。
(5.3)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5.4)疫情防控期间,请投标人遵守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本项目如有变更或补充,另行通知。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相关条款内容废止。
附件信息: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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