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贺州支队的委托,现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xx支队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xx支队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
二、项目编号:XM-(略)-(略)-A(略)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xx支队副食品采购配送 1 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略)](略)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等政府采购相关的政策。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能履约本次采购的服务,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具有县级以上(含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略)年6月8日的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上午8时(略)分(略)至(略)时(略)分,下午(略)时(略)分至(略)时(略)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窗口(贺州市鞍山西路(略)-1号城建集团四楼)。
3.售价:(略)(略)元,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者由委托代理人携带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前往购买。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略)(略).(略))。
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用无条件银行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支票、汇票、本票或基本账户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采用基本账户转账(电汇)方式的,须递交至以下账户,并将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银行汇出户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否则投标标无效)。
开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账号:(略) (略) (略) (略) (略)
备注:(略)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供应商应于(略)年6月(略)日9时(略)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略)-1号四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略)年6月(略)日9时(略)分,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略)-1号四楼),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十一、信息公告发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八步区广裕.帝景湾三座P(略)号
采购单位:(略)xx支队
采购代理机构:(略)
日期:(略)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