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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家纺腾退拆除项目

所在地区: 浙江-- 发布日期: 2020年5月29日
招标采购正文

招标公告

方大家纺腾退拆除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方大家纺腾退拆除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家纺产业基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海宁市许村镇新益路,项目实施范围:土地面积约9617平方米,拆除房屋面积约14167.42平方米,项目涉及4栋3层腾空完成的厂房及场地范围内道路、地坪的拆除和场地清运。旧房主体框架结构完整,屋面完整,门窗及装修部分完整。旧房材料(电梯除外)归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向招标单位交纳旧房拆除综合包干回收金)。

2.2工期要求: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房屋拆除内容,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0年5月29日14时 00 分至2020年6月8日9时3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自主报名(未注册会员单位的需先注册)。

4.2招标文件等资料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在报名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采用现场投标,投标文件递交后离开,为以避免人员集聚,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所有人员实行“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进入,全程必须戴口罩。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6月9日09:00时至09:30时,地点为海宁市许村镇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海宁市许村镇文教中心4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汇票);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开标时当场递交;收款单位:海宁家纺产业基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年金适用(采用年金的,需在综合交易栏的年金缴纳中,找到相应项目,点击查看后确认年金支付),不中标单位汇票开标后退回,中标单位保证金在公示结束后退回】。

5.4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海宁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海公管办[2013]6号)文件精神要求,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投标人在开标前3天未有书面说明(向招标人和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提出)而无故放弃投标的,将按《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准入与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海政办发〔2011〕164号)文件规定记入镇(街道)市场不良行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hn.jxzbtb.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家纺产业基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宁市许村镇                 地  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三楼

邮    编: 314409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濮先生                       联 系 人:          吴女士         

电    话: 0573-                        电  话:       0573-87297016      

传    真:                              传  真:       0573-87297016      

 

  2020年5月29日


附件2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有效营业执照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

资质等级证书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房屋拆除内容(提交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

至少1个岗位,企业主要负责人指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及企业技术负责人(提交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

项目经理资格

具有房屋建筑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提交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6

企业业绩

2015年1月1日以来竣工的房屋拆除工程1个及以上,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7

安全生产负责人

具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三类人员”C类证书(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8

进浙施工备案证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交《进浙施工备案证》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9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定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注: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浙江正大 签于 2020/05/29 15: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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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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