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石碶街道办事处采购厨余垃圾袋项目采购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5月28日 |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石碶街道办事处采购厨余垃圾袋项目
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28日
公告期限:2020年05月28日至2020年06月0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它有关办法,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海曙分公司受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石碶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石碶街道办事处采购厨余垃圾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2020NBHSWT085(NBITCH-202010162G)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石碶街道办事处采购厨余垃圾袋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单位分散采购
四、项目概况:
子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价 |
1 |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石碶街道办事处采购厨余垃圾袋 | 1600万只 | 人民币224万元 |
备注:采购需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以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并按招标文件资格部分要求将查询结果做进投标文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须承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详见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提供: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即日起至2020年06月04日。提供期限届满后,除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情况外,不再提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也可以重新招标。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3、获取招标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上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4、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七、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地点及要求:
1、供应商应于2020年06月18日14:0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2、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06月18日14:00时(北京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递交至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包括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或纸质备份投标)的,投标无效。
3、如因系统或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而采用纸质投标文件线下评审程序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八、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及要求:
1、开标时间:2020年06月18日14: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
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2020年06月18日15:00时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06月18日15:00时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或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
九、落实的政策:
1、《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十、发布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的媒体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宁波政府采购(www.nbzfcg.cn)、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aishu.bidding.gov.cn)、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www.nbbidding.com。
十一、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4)本项目供应商仍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当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
4.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备份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拟在2020年06月17日(含)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015招标一处;
拟在 2020年06月17日之后,2020年06月18日14:0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
收件人:陈裕栋 联系方式:0574-87224347 13777052988
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4.2采用现场方式送达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需持绿色“甬行码(或健康码)”、佩戴口罩且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开标现场(以开标当日测量体温为准)递交投标文件,原则上每家投标单位派一名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且参与现场开标活动的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提醒事项:疫情期间,投标人须考虑委派人员是否符合地方及交易现场防疫相关规定,如因不符合规定导致无法参与开标活动而产生的相关责任与后果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如本项目改为线下评标,供应商须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资格文件)中提供(1)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微信号。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和传真进行收发。
电子邮箱:363938688@qq.com
传真:0574-87224347
6、本项目评审过程各工作人员及评委各成员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工具,各评委各成员座位间距保持安全距离,评审过程开窗通风。
7、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在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工作完成后应立即离开,无故不得在现场逗留。
8、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9、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上述第4、5、6、7、8、9条内容废止。
10、肺炎防疫期间,请各供应商遵守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十二、采购人及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石碶街道办事处
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食品街一号
联 系 人:龚老师
联系电话:0574-88260077
2、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海曙分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楼(招投标会议中心、招标文件出售)、八楼(办公区)
联 系 人:陈裕栋、周世雄
联系电话:13777052988、0574-87224347、87307605
传 真:0574-87198579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87194482
十三、其他事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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