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北区下沉式再生水厂(一期)项目监理采购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5月27日 |
宁波江北区下沉式再生水厂(一期)项目监理采购公告
交易登记号:D3302010000005561001(招标编号:NBITC-202030158)
发布日期:2020年5月27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江北区下沉式再生水厂(一期)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9〕471号和〔2019〕54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供排水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宁波江北区下沉式再生水厂(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建设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货运北站北侧,北邻规划防护绿化带、南至永茂西路、西至规划金钻路、东至规划灵芝路。
建设规模:宁波江北区下沉式再生水厂采用全下沉式建设型式,一期建设规模为10万m3/d(土建按15万m3/d规模实施,设备按10万m3/d规模安装),一期红线占地面积122.1亩。
建设范围:包括再生水厂场地平整工程、厂区平面布置、土石方工程,再生水厂工程内的构筑物、建筑物、尾水排放管及配套设施管线、工艺安装、设备购置、仪表、电气、自动化控制等工程,不包含厂区配套进水管、厂区地面综合开发工程、35kv变电站及10/0.4变配电所设计与设备采购、二阶段设备采购及安装。
建设模式:采用EPC建设模式。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建安工程概算暂定90000 万元(含设备费)。
招标内容:宁波江北区下沉式再生水厂(一期)项目的施工全过程(含土建和设备)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
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含土建和设备)及缺陷责任期保持一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专业和等级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的联合体;
3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监理信用评价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企业监理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3.1.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1.6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3.2.2总监理工程师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总监理工程师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2.4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
3.3其他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中未解锁项目视为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资料。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各标段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负责派遣总监理工程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27日到2020年6月15日16:00(以下载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3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其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购买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4.8未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0年6月18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要求由宁波网络投标工具V7.5.0生成。
5.3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暨电子监察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login.jsp)。投标人可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形式),如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单独密封包装,且与上传至系统中的保持一致。
5.4投标人成功上传加密标书,但因系统故障无法读取时,方可调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成功上传加密书,否则不予调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如均无法读取,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5.5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密钥”(CA锁),并在“电子密钥”(CA锁)上注明投标人名称,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6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 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供排水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
招标机构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邮 编:315020
联 系 人:夏伟立、陈洋、严锋
电 话:0574-87128864
传 真:0574-87388460
邮 箱:nbitc@126.com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