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山镇茅坞路及周边道路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5月22日 |
姜山镇茅坞路及周边道路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JS-ZB(2020)-0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姜山镇茅坞路及周边道路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投[2020]4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浙江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姜山镇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鄞州区姜山镇,北起鄞城大道,南至与奉化交界处。
建设规模:项目包括茅坞路及姜茅路(鄞城大道至与奉化交界处)、 振兴路(文山路至茅坞路)、文山路(茅坞路至振兴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其中茅坞路及姜茅路长约 6600 米,内容为沿线两侧局 部建筑外立面及店招改造;振兴路长约 750 米,内容为路面白改 黑改建(建设标准为城市支路)、沿线绿化提升及灯光设置、两侧 局部建筑外立面及店招改造、市政等公共设施完善等;文山路长 约 1000 米,内容为两侧局部建筑外立面及店招改造、局部路段路 面白改黑改建(建设标准为城市支路)、市政等公共设施完善等。
招标控制价:26093508元。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外立面改造、沿街店招、景观、绿化、道路、排水、交通工程、综合通信管道工程、路灯、泛光、亮化工程等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申请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施工企业信用等级不得评为D级(以资格预审之日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4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出具申请人为其缴纳的2020年2月至2020年4月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且社保缴纳单位与申请人名称须一致(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
3.5 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6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7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资格预审申请截止之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其资格预审不通过,不得参加投标。若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之日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入围通知书发出前对其进行事后查询,如入围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入围资格,后续申请人不再递补;
3.8 其他:(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申请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2)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已经在系统中审核通过;(3)申请人已按规定办理人工工资支付担保(保函信息)且在有效期内,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须显示登记地为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外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须显示登记地为海曙区或江北区或鄞州区或宁波市区。
4. 资格预审方法
4.1 本项目采用的资格预审方法为有限数量制;
4.2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11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 有 意 参 加 投 标 者 , 请 在 “ 宁 波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鄞 州 分 网
(http://yinzhou.bidding.gov.cn/)”进行企业注册,然后登陆乡镇交易平台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5.2 申请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
本项目对应的资格预审文件等附件。
(备注:申请人可根据“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中的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下方的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资格预审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在资格预审开标前支付给招标代理,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资格预审入围单位支付,售后不退。
5.4 如有补充的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2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四楼开标室(天童南路与明山路交叉口,红绿灯旁,姜山实验中学斜对面)。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资格预审文件公告发布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浙江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新天地东区11号楼15楼
联系人:方玉忠、张俊上
电话:0574-87842865
传真:0574-87884615
9. 备注
9.1所有投标申请人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至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四楼开标室(天童南路与明山路交叉口,红绿灯旁,姜山实验中学斜对面),在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不得进入开标现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9.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开启、唱标等活动均在线微直播,所有投标申请单位线上关注开标情况。
9.3疫情防护期间,请各投标申请人遵守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姜山镇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备注:如开标当日疫情已解除,第9.1、9.2、9.3条款自动作废。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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