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泽国镇西湾村金茂城房屋招租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5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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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
温岭市泽国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招租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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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标的: |
温岭市泽国镇西湾村金茂城房屋 |
起 始 价 |
18元/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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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 |
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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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时间: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拾万元整(未中标者的保证金开标后三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5月26日上午11:00时整 收款单位:温岭市泽国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泽国建行 账 户:33001667150053003875 电汇或转账时必须在用途栏中注明“金茂城投标保证金”。报名时须提供缴款凭证。 履约保证金:贰拾万元(中标者缴纳的贰拾万元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后不计息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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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一、租赁标的: 位于温岭市泽国镇西湾村金茂城底楼、二楼、阁楼共计建筑面积约9600平方米,整体出租。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五年(具体以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三、租赁用途 此租赁标的须用于经营批发、零售、仓储等。工商注册地和税务缴纳地必须在泽国。环保和安全必须符合要求。 四、租金支付方式 承租方在中标后3天内签订合同并付清第一年度的租金,在此之后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后用,即在每年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付清下一年度租金。如承租方未按约定期限足额支付租金,逾期不支付租金的,发包方将有权收回租赁标的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如在一年度内达到批发、零售限上服务业温岭市标准的,第二年出租方将给予合同价基础上3元/m2的优惠。 五、租赁标的使用、维护、安全及要求: 1、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标的的管理、日常维护和保养。如有损坏,承租方负责恢复原状,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 2、水、电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3、承租方经营中产生的税费及水电费、水电维修费、卫生费、房屋日常维修费用、物业管理费及其他与房屋使用权相关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支付或承担,如承租方逾期未付,因此造成停水、停电、行政处罚及其他相关责任任概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在使用租赁标的中应落实消防等相关安全措施,以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如因承租方相关安全措施未做到位造成相关部门审批不通过、或被查处而造成不能正常经营,或因安全事故造成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全部责任。 5、租赁期内,因重大政策性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关系,终止合同,并收回租赁标的,相应的租赁费用按实支付。 6、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擅自拆改影响房屋主体结构,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报批并按批准文件组织实施,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装饰装修费用 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合同租赁期满,装饰装修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破坏或拆除,否则应予赔偿。 7、经出租方同意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承租方方可在门面及外墙设置广告。租赁合同终止后,承租方应及时拆除户外广告。租赁期间及租赁合同终止后未拆除户外广告前,如发生广告设施坠落等导致第三人损害的,承租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及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妥善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与有关管理部门签订安全、消防、治安等合同或责任状,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每日做好安全、防火、卫生等检查工作,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若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承租方应负全部责任。 9、租赁标的不得进行违法活动,不得随意变更租赁标的的用途,否则视为承租人严重违约,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10、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分租。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转租、分租的,转租、分租合同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租赁期限,承租方并须将转租、分租合同报送出租方备案,承租方的合同义务并不因转租、分租而免除或减少。 11、承租方办理证照等需要出租方提供产权等证明的,出租方应予协助提供。 12、租赁期内,承租方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妥善处理好与周边居民和单位的关系,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概由承租方承担。 13、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民事、经济、债务、债权、火灾损失等一切责任和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租赁期间,若发生意外人员伤亡的,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全部费用和承担所有负责。 承租方若违反上述条款,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标的、解除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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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自2020年5月21日至2020年5月26日(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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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及办法 |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5月26日17时 二、报名办法:单位持营业执照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自然人持身份证及复印件至温岭市服务业大厦8楼建经公司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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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承租方的要求: |
1、凡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 2、承租方应按约及时支付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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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报名电话:0576- 86109946 报名地址:温岭市服务业大厦8楼建经公司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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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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