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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技工学校“产教融合”建设工程-零件测绘实训室及机械模具加工软件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 发布日期: 2020年5月19日
招标采购正文

发布时间:2020年5月1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象山县财政局采购办批准,现就象山县技工学校“产教融合”建设工程-零件测绘实训室及机械模具加工软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SZCG2020105G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产教融合”建设工程使用

四、公告期限:2020年5月19日-2020年5月26日

五、项目概况:采购内容、数量、采购需求、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1

零件测绘实训室及机械模具加工软件采购

1批

机械CAD软件、零部件测绘智慧实训管理系统、双工位零部件测绘实训台等,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87.8万元

87.8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5月26日。提供期限届满后,除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情况外,不再提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也可以重新招标。

2、投标人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http://zfcg.czt.zj.gov.cn)平台注册登记,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投标人。如未注册的投标人,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

3、获取方式:投标人注册后直接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五、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12日14:30(北京时间)前

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  www.zcygov.cn;

3、现场递交: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递交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423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邮寄递交:“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部(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1楼103室)

注:当终止电子化开标评标程序,而采用纸质投标文件线下评审程序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投标文件撤回。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要求:

1、开标时间:2020年6月12日14: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423室)

3、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0年6月12 日15:00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6月12日15:00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上传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进行线上评审;若线上评审不足三家,可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6月12日15:00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投标文件撤回。

七、电子投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本采购公告附件“CA申领操作指南”。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网址: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本采购公告附件“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

(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4)本项目供应商仍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当电子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作投标文件撤回处理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其他事项:

1、特别提醒: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未注册的将暂缓发放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领取方式:根据供应商需求采用邮寄或代理机构现场领取。

3、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4、请各投标人根据本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的要约邀请,进行投标要约响应并自觉遵守各项投标承诺;否则采购人有权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财政部门上报投标人的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

5、采用邮寄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邮寄所需的时间,在邮寄发出后及时告知接收人并保持联系,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4小时,与接收人确认邮件送达情况,确保投标文件能按时送达。若超出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因投标文件未及时送达引起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如因疫情防控政策要求需调整的,另行通知。

九、落实的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十、业务咨询

采购人:象山县技工学校

联系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万象路55号教育园区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74-65767811

代理机构: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1楼

联系人:王豪迪、张汝芳、卢忱忱、王银、徐梦蓉、赵娜

联系电话:0574-87565555-9866、0574-87565555-9876

传真:0574-87158610

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象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林老师/0574-65753557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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