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桥镇镇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及提升整治工程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5月20日 |
斜桥镇镇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及提升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斜桥镇镇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及提升整治工程已由/以/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斜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海宁市斜桥镇。
建设规模:主要施工内容为标线3720m2,标志标牌1124块,橡胶反光减速带3275.43m,凸面镜6套,标杆287根,反光道钉939个,机动车三联单色箭头灯4套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清单。
工程概算投资(建安部分):约345万元
计划工期:2个月
招标范围为:斜桥镇镇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及提升整治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同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通信系统工程、监控系统工程或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专业承包资质,且具备同类工程施工经历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施工合同段的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牵头人需为“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20日09时00分至2020年5月28日08时3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报名。
4.2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招标相关资料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斜桥镇招标采购中心(斜桥镇庆云村村委会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hn.jxzbtb.cn/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斜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斜桥镇 地 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
邮 编: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汤先生 联 系 人: 吴女士
电 话: 电 话:0573-87297016
传 真: 传 真:0573-87297016
附件1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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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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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效营业执照 |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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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资质等级证书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同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通信系统工程、监控系统工程或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专业承包资质,提供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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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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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 A类证书 |
企业法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一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一名,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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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具有2016年1月1日以后竣工的类似工程1个及以上(单个合同价要求150万元及以上),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非招标备案表或施工许可证(可三选一)、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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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项目经理 资格 |
机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以上,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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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安全生产负责人 |
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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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进浙施工 备案证 |
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进浙施工备案证》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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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联合体协议书 |
如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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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定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限制期内的(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020年5月20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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