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5月19日 |
各区(县)建设局、人社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治欠发〔2020〕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的监督管理,建立更加有效的农民工权益保障体系,维护社会稳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欠薪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政治站位。以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契机,按照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全面落实“无欠薪”六项制度,建立健全欠薪预警、调处机制,完善治理体系和提升治理能力,有效防止和减少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起的重大群体性或社会影响事件。
二、治理范围
全市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三、工作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区县、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对辖区内在建项目按照各自职责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建设单位职责。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前安排好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要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和工资分账管理制度,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程款、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性工程款和规范工程价款结算,监督施工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会同施工单位及时处理集体欠薪事件。建设单位应以项目为单位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机制和工资拖欠预防机制。
(二)施工单位职责。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前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通过脸谱考勤设备进行用工实名登记和日常考勤。应当与分包单位依法签订分包合同,并对其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掌握施工现场用工、考勤、工资支付等情况。每月编制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含分包单位农民工),通过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支付至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应当在项目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
分包单位应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确认后交施工总承包单位,并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
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建立用工管理台账,并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至少3年。
考勤和工资发放情况纳入政府平台管理。
(三)主管部门职责。各区县应建立“快立、快调、快结”的工作机制,对事实清楚、金额明确的欠薪事件,应在一周内妥善处置完毕。对疑难复杂或无法甄别的,应及时报告本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对恶意欠薪和非法讨要等情况要及时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辖区内所有项目落实“无欠薪”六项制度,配备劳资专管员,安装脸谱考勤设备,对接主管部门实名制考勤系统,实时动态记录人员进出场信息。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行为引发的欠薪案件。市建设局将每月对区县项目农民工实名制考勤率进行排名。
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要督促辖区内所有项目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并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进行查处,定期向社会公布严重拖欠的用人单位名单,及时移交涉嫌构成犯罪的拖欠案件。
五、工作步骤
治理行动从2020年5月起至2021年春节前结束,分全面自查、集中治理、总结提升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自查阶段(自5月初至5月底)
各在建项目责任主体要对照“无欠薪”六项制度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进行“过筛子”式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按工程项目建立自查台账,填写《湖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表》(附件1),于5月30日前分别报工程所在地建设、人力社保主管部门。
(二)全面治理阶段(从6月1日至9月底)
各区县要定期对各项目主体上报的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原则上要求全覆盖。建设主管部门对落实“无欠薪”六项制度不到位的项目,第一次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或在下次检查中仍发现存在问题的项目主体予以全市通报,取消该项目评优评奖资格;对发现三次以上落实不到位的项目责令全面停工,对房地产项目在办理手续、销售等方面予以限制,并在企业信用评价中予以扣分。人力社保部门对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项目主体进行立案查处,并纳入欠薪“黑名单”。各区县应将《湖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每月20日前汇总上报市建设、人力社保主管部门。
(三)总结提升阶段(从10月1日至春节前)
各区县对专项治理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和分析,全面梳理有效举措,完善工作方式方法,建立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欠薪治理水平,并于11月底前将工作总结分别报送市建设、人力社保主管部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建筑施工领域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要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结合本地区实际细化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和时间安排,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强化监管执法。各区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执法,定期通报检查情况。要加强建设、人社、公安、信访等部门合作,进行联合检查、联合治理。对欠薪逃匿、拒不认账的企业,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采用非法手段讨薪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索取不正当利益的,要协助公安机关严肃查处。
(三)做好舆论宣传。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渠道,及时总结、广泛宣传典型经验做法。继续深入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广大企业和职工共建和谐劳动关系。
市建设局联系人:吴晓烽,联系电话:2053887。
市人社局联系人:王建强,联系电话:2219869。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3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