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瑞安市汀田中单元02-01、02-07、02-08、02-13地块(2020CG015)的补充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5月15日 |
关于瑞安市汀田中单元02-01、02-07、02-08、02-13地块(2020CG015)的补充公告
瑞安市汀田中单元02-01、02-07、02-08、02-13地块(2020CG015)出让须知内容中
第十一条中“竞得人须在土地摘牌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土地摘牌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更正为“竞得人须在土地摘牌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土地摘牌之日起42个月内竣工”。
第十二条第4点中“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后两年内转为投产初始运行期,受让人在投产初始运行期满后3个月内,由受让人书面申请,瑞安滨海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综合对约定的投资强度、亩均产值、亩均税收等主要指标进行验收。综合验收不合格的,按照合同约定,受让人除被扣取履约银行保函金额外,还需承担违约责任”更正为“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投入运营后,受让人根据《瑞安东新数字经济智汇谷项目管理协议》向瑞安滨海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申请组织有关部门综合对约定的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建成目标等主要指标进行验收。综合验收不合格的,按照合同约定,受让人除被扣取履约银行保函金额外,还需承担违约责任”。
出让须知内容中第十二条第5点中“创新型产业用地(M0)出让后,受让人确因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需要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由市政府优先收购,终止出让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收购价格:原土地出让成交价格-已使用年限的土地价格+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厂房的重新购置价格。市场价低于原土地出让价格时,收购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如政府放弃收购,受让人需补缴政府土地出让地价优惠部分后,方可自行转让。受让人向第三方转让的,受让第三方新进项目必须符合该地块项目准入条件,并由瑞安滨海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审核确认后,出具“工业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核意见书”,方可办理不动产产权变更登记。”更正为“创新型产业用地(M0)出让后,受让人确因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的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一切依附物,具体详见《瑞安东新数字经济智汇谷项目管理协议》”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补充!
该地块挂牌出让公告于2020年5月12日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和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
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5月15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