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茶白片区南湖单元D-04、B-12地块《出让须知》及相关附件的补充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5月15日 |
关于温州市茶白片区南湖单元D-04、B-12地块《出让须知》及相关附件的补充公告
我中心于2020年4月30日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发布挂牌出让公告(温审资中心土告字〔2020〕65号),公开出让温州市茶白片区南湖单元D-04、B-1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对《出让须知》进行修改,并上传相关附件。
一、出让须知修改内容:
第四点、(七)、3、“该地块须按照《关于加快未来社区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19〕75号)执行,并按《温州市瓯海区南湖未来社区试点创建项目实施方案》和省市关于未来社区九大场景相关要求布局未来社区相关场景,其中D-04地块内需配建基层社区用房、医疗站、开闭所、公共文化设施等(具体面积指标以规划条件书为准)及实施方案中作为邻里中心的配套设施用地(含社区共享图书馆、社区发展中心、儿童活动天地、公共文化用房等)计容建筑面积≥8894平方米;B-12地块内需配建环卫设施配套用房(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垃圾中转站、公交首末站、社区室外活动场地等公建配套及实施方案中作为邻里中心的配套设施用地(包含基层社区用房、老年服务中心、托老所、文化活动室、综合文化站、医疗卫生中心、养老助残设施、配套文化设施等)计容建筑面积≥11050平方米,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市政府指定的国资运营公司,具体计容等要求根据市政府相关意见执行。需预留社区智慧服务平台接入端口,落实九大场景数字化服务模块服务内容、数据标准(参照省《浙江省未来社区试点创建评价指标体系》),其中:软件平台投入成本约1000万元;硬件接入设施成本不低于80元/平方米。地块最终规划设计方案须经温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定。”
修改为“该地块须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未来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9〕8号)、《关于加快未来社区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19〕75号)执行,并按《温州市瓯海区南湖未来社区试点创建项目实施方案》和省市关于未来社区九大场景相关要求布局未来社区相关场景,其中D-04地块内需配建基层社区用房、医疗卫生中心、开闭所、公共文化设施、养老助残设施等(具体面积指标以规划条件书为准)及实施方案中作为邻里中心的配套设施用地(含社区共享图书馆、社区发展中心、儿童活动天地、公共文化用房等),计容建筑面积≥8100平方米;B-12地块内需配建环卫设施配套用房(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垃圾中转站、公交首末站、社区室外活动场地等公建配套及实施方案中作为邻里中心的配套设施用地(包含老年服务中心、托老所、文化活动室、综合文化站等),计容建筑面积≥11874平方米,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市政府指定的国资运营公司,具体计容等要求根据市政府相关意见执行。地块内需预留社区智慧服务平台接入端口,落实相关场景数字化服务模块内容、数据标准,预留的端口要与相关数字化服务模块内容和数据标准相匹配,其中:软件平台投入成本不超过1000万元、硬件接入设施成本不低于80元/平方米,相关要求需符合《浙江省未来社区试点创建评价指标体系》。”
第四点、(八)、增加“3、各子地块的地下空间可设置车行、人行通道予以连通。”
第四点、(九)、“须以整体办理不动产纯地首次登记,后续相关手续可按各子地块分期办理。子地块需同步验收。”
修改为“须以整体办理不动产纯地首次登记,后续相关手续可按各子地块分别办理许可。子地块需同步验收。”
第四点、(十一)、1、(1)“建筑模式:该地块应执行《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17-2025)》和市政府相关文件中关于绿色建筑星级标准、装配式建筑、住宅全装修的设计及建造要求。其中装配式建筑按照《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33/T1165-2019)认定。”
修改为“建筑模式:该地块应执行《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17-2025)》和市政府相关文件中关于绿色建筑星级标准、装配式建筑、住宅全装修的设计及建造要求。其中装配式建筑按照《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33/T1165-2019)认定。建筑需实现超低能耗建筑要求或集中供热(暖)供冷,具体可参照《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 51350-2019)执行。”
第四点、(十一)、1、(3)“参考方案:《温州市瓯海区南湖未来社区试点创建项目实施方案》作为参考方案纳入该地块出让文件附件一并公告,地块受让人可在设计时进行参考,但《规划条件》中已明确的各类配套设施(未来社区场景)的落位、规模需严格按规定执行,其余内容地块受让人可在符合《规划条件》、出让合同和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对设计进行优化。”
修改为“指导性方案:《温州市瓯海区南湖未来社区试点创建项目实施方案》作为指导性方案,各类公共配套(未来社区场景)的规模需按指导性方案执行,各类公共配套(未来社区场景)落位原则上按指导性方案执行,其他内容在符合《规划条件》、出让合同和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可结合实际做适当优化,最终规划设计方案须经温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定。”
第四点、(十一)、1、(4)“该地块需按照二星级绿建标准设计,并要求实施立体绿化全覆盖。”
修改为“该地块需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建标准设计。采用地面、平台与屋顶等绿化相结合的方式,打造立体多层次复合绿化系统;按均好性要求配置空中花园阳台。”
第四点、(十一)、3、“?B-12地块内旅馆用地对应的总建筑面积不小于23900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由区政府回购用于安置,其余建筑面积在办理房地首次登记后超过10年才可整体转让。‚零售商业、餐饮用地对应的建筑面积≤19000平方米,其中9500平方米在办理房地首次登记后超过10年才可整体转让,其余部分可分割转让(销售)。ƒ商务金融用地对应的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在办理房地首次登记后超过10年才可整体转让。④另计容地下空间菜市场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一并出让,在办理房地首次登记后超过10年才可整体转让。⑤配建环卫设施配套用房(宿舍)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⑥作为邻里中心的配套设施用地对应的计容建筑面积≥11050平方米。”
修改为“B-12地块内除政府回购部分以外的旅馆建筑面积≥8900平方米,零售商业、餐饮建筑面积≥9500平方米,商务金融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自办理房产登记之日起10年内不得分割销售(转让)、不得整体转让,10年后不得分割销售(转让)、可整体转让。剩余地上计容建筑面积可分割销售(转让)。另计容地下空间菜市场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一并出让,在办理房地首次登记后超过10年才可整体转让。”
第四点、(十一)、5、“竞买人在竞得该地块后,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十天内与瓯海区住建局签订《地块开发监管协议书》,与南白象街道办事处签订《温州茶白片区南湖单元D-04、B-12地块项目安置房回购合同》,与瓯海中心区建设中心签订《温州茶白片区南湖单元D-04、B-12等地块开发服务、代建管理合同》。按照协议相关要求开展地块的开发建设和经营活动,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
修改为“竞买人在竞得该地块后,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十天内与瓯海区住建局签订《地块开发监管协议书》,与南白象街道办事处签订《温州茶白片区南湖单元D-04、B-12地块项目安置房回购合同》,与瓯海中心区建设中心签订《温州茶白片区南湖单元D-04、B-12等地块开发服务、代建管理合同》,与瓯海区发改局签订《温州市茶白片区南湖单元D-04、B-12地块项目管理协议》。按照协议相关要求开展地块的开发建设和经营活动,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
第十一点、(五)、2、(3)、“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地块开发监管协议书》、《温州茶白片区南湖单元D-04、B-12地块项目安置房回购合同》、《温州茶白片区南湖单元D-04、B-12等地块开发服务、代建管理合同》。”
修改为“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地块开发监管协议书》、《温州茶白片区南湖单元D-04、B-12地块项目安置房回购合同》、《温州茶白片区南湖单元D-04、B-12等地块开发服务、代建管理合同》、《温州市茶白片区南湖单元D-04、B-12地块项目管理协议》。”
二、该地块补充发布附件《温州市温州茶白片区南湖单元D-04、B-12地块项目管理协议》及《温州市瓯海区南湖未来社区试点创建项目实施方案》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五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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