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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东裕菜市场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 发布日期: 2020年5月15日
招标采购正文

鄞州区东裕菜市场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YZ-GCZB-202009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州区东裕菜市场改造提升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审批【2020】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惠联市场建设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惠联市场建设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贸城东路237号(东裕菜市场内)。

建设规模:改造市场总建筑面积约2515平方米。

工程总投资:约800万元。

建安工程设计限额:691.84万元   

招标范围:以批准的初步设计为依据,承担本工程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任务。包括东裕菜市场(一层)内优化市场布局并重新设置摊位、墙面、地面、顶面改造等、门窗及门立面的改造、临时菜场(棚、摊位搭设、给水、电)改造、屋面局部漏水的修补和气窗的改造、市场内污水排放(接至室外市政管道并修复路面等)和相应的拆除工程,不包括外墙的改造和全部屋面的改造。

    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工期要求:95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15日历天,施工工期80日历天(本工程暂定开工时间为2020年6月19日))。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①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或由上述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3.1.3投标人若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具有信用等级的,

须具有 C 级及以上的设计、施工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1.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本条仅适用于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市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已在招标项目所在地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拟派主设计师、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派出)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以项目总承包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菜场(或公共建筑)类改造(改建或装修)类的设计或施工业绩,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完工证明)的时间为准。【提供①中标通知书(仅提供的类似项目为法定招标项目时需提供)、②合同、③竣工验收资料】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3.2.2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主设计师资格须具备建筑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其缴纳的2020年2月、3月、4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2.3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专业建筑工程;

3.2.3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拟派主设计师、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4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具体按照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执行。拟派项目经理在系统

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资料。

3.3 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拟派主设计师、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拟派主设计师、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派遣项目经理,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 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 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5.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5 如有补充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所有申请人(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指定地点【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在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招标投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6.4招标人邀请所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微直播及微信群形式参与整个开标过程。递交投标文件人员须向招标人(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还须出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6.5疫情防控期间,请各申请单位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备注:如资格预审开标当日疫情已解除,本公告第6.3、6.4、6.5条款自动作废。

7.招标公告发布

7.1 时间:2020年5月15日。

7.2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惠联市场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招 标 代 理: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康中路468号豪如大厦703室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13777002370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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