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工程建设小额服务类项目集中招标(招标代理)补遗书(第二号)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5月13日 |
招标采购正文
各投标单位:
现对《嵊州市工程建设小额服务类项目集中招标(招标代理)》招标文件,(第二号)补遗书如下:
1、原纸质招标文件中P37,“6.2近三年完成过的工程建设小额中介服务库招标代理项目汇总表”表后的注释内容不做调整,即“注: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在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完成过的工程建设小额中介服务库的招标代理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时间以网上发布的中标公示时间为准。”
2、原纸质招标文件中P38,“6.3近三年完成的邀请招标的项目汇总表”表后的注释内容由“注: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在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完成过的通过邀请招标方式完成的工程建设招标代理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签发时间以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专用章盖章的日期为准。”更改为:“注: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在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完成过的通过邀请招标方式完成的工程建设招标代理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中包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签发时间以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专用章(或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盖章的日期为准。”
本次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凡本招标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及补遗一号补遗书内容有矛盾之处,一律以本招标补充文件为准。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各投标人,请在收到补遗文件后,尽快将补遗文件盖章签字确认后以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人邮箱:[email?protected]。
招 标 人: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3日
现对《嵊州市工程建设小额服务类项目集中招标(招标代理)》招标文件,(第二号)补遗书如下:
1、原纸质招标文件中P37,“6.2近三年完成过的工程建设小额中介服务库招标代理项目汇总表”表后的注释内容不做调整,即“注: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在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完成过的工程建设小额中介服务库的招标代理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时间以网上发布的中标公示时间为准。”
2、原纸质招标文件中P38,“6.3近三年完成的邀请招标的项目汇总表”表后的注释内容由“注: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在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完成过的通过邀请招标方式完成的工程建设招标代理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签发时间以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专用章盖章的日期为准。”更改为:“注: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在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完成过的通过邀请招标方式完成的工程建设招标代理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中包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签发时间以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专用章(或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盖章的日期为准。”
本次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凡本招标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及补遗一号补遗书内容有矛盾之处,一律以本招标补充文件为准。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各投标人,请在收到补遗文件后,尽快将补遗文件盖章签字确认后以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人邮箱:[email?protected]。
招 标 人: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3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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