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晏路(兴宁路-通途路)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5月12日 |
海晏路(兴宁路-通途路)综合整治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2008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晏路(兴宁路-通途路)综合整治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福明街道,工程南起兴宁东路,北至通途路。
建设规模:工程路线全长约3300米,道路标准横断面宽度为48米(兴宁路-民安路段)、44米(民安路-通途路段)。工程建设标准为城市主干路。主要建设内容:道路路基路面改造;桥梁桥面系改造;地道升级改造;道路配套绿化(包括道路东侧沿河绿地);路灯及交通设施改造提升等。
工程总投资:34790万元。
建设项目概算投资额:约28000万元。
工程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
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要求。
造价控制目标:同施工造价控制目标。
施工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海晏路(兴宁路-通途路)综合整治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及工程保修期监理服务。
施工监理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所有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保修期满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系统中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6 投标人无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备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3.2.2总监理工程师须在系统中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2.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无在建项目(具体任务量符合“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3 其他要求: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h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 yinzhou.bidding.gov.cn)”注册成功后,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服务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成功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时间安排表。
6.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CA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的,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6.4 防疫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疫情防控期间电子开评标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宁波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6楼
联系人:金鑫、华飞龙
电话: 0574-87686683、15825559120、0574-87684882
传真: 0574-87686776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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