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业务用房修缮工程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5月11日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业务用房修缮工程已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位于温州市鹿城区惠明路858号,装修面积约1592平方米。招标内容:装修改造修缮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工程费用:约33万元,计划招标工期: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每套价格300元人民币。凭企业介绍信购领招标文件,购领时间:2020年5月11日8:30-2020年5月14日17:30节假日除外。地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温州市洛河路18号C幢6楼)。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5月18日14时30分整,地点为温州市洛河路18号C幢6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注意事项:
6.1采用AB值,商务分100分。
6.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洛河路18号C幢6楼
联 系 人:吴信
电 话:0577-89502089/18968762118
注意事项:为了更好的落实国家防疫工作要求,投标单位前来递交投标文件的人员必须符合新型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允许出行的人员要求,且必须佩戴口罩,人数控制在1人,因进入开标现场前需进行提问检测、身份核验等程序,请各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提前到达,因预留时间不足、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等情况导致无法正常进行投标活动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各投标单位人员在开标室应适当保持距离,递标结束后尽快离场。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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