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市镇海区公路管理段甬舟高速(俞范东路-海天路)桥下通道绿化养护项目(重开)的公开招标公告[宁波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5月8日 |
项目编号:HC-HZ-2019-0117-1
发布日期:2020年5月0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经镇海区采购办批准,现就宁波市镇海区公路管理段甬舟高速(俞范东路-海天路)桥下通道绿化养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宁波市镇海区公路管理段甬舟高速(俞范东路-海天路)桥下通道绿化养护项目
二、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及内容 | 养护内容 | 单价控制价 | 招标控制价(元/1年) | 招标总控制价(元/3年) | 服务期限 |
1 | 甬舟高速(俞范东路-海天路)桥下通道绿化养护 | 绿化养护面积约112000m2 | 5元/ m2 | 560000 | 1680000 | 自合同签订,本次招标有效期为三年(36个月);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生效日起十二个月,合同期满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可续签第二年,以此类推最多可续签两次。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2、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4.2.1投标人需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需包含绿化等相关内容;
4.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3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五、招标项目报名方式:
5.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更新或投标人注册事项[操作步骤:进入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网站→点击右下角(智能客服)→查找点击(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查找点击(点此注册)],否则采购人将不能公布中标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
5.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在线获取,投标人直接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以潜在供应商的名义下载电子采购文件(以游客名义获取的采购文件不予认可,其投标视作无效投标):
(1)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或“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注册的投标人获取路径:【用户登录】—【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
(2)未注册投标人获取路径:【商家入驻】—完成政府采购供应商入驻注册—【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注册流程:https://ms.zcygov.cn/pages/register? 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
(3)未在规定期限内或未按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得完整的采购文件及所包含的采购需求(法律法规所指的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投标人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可自行选择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
6.1、投标人应于2020年5月29日13:3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6.2、投标人还可以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或“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的请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本项目开标地点,采用邮寄方式的(建议采用顺丰快递)请将“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或“纸质投标文件” 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代理机构作接收登记工作,于2020年5月2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投标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时间并承担相应责任)前递交至本公告第九条所述采购代理机构处。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概不负责。投标人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或“纸质投标文件”寄出后请及时与代理机构联系确保投标文件是否投递到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本条所述截止时间后收到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或“纸质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应为投标人通过“政采云”系统生成的本项目“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对应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并以介质存储的方式(U盘) (以下简称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只有在投标人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但无法读取时或在解密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时,方可调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否则不予调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损坏、格式不符等致使异常情况处理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纸质投标文件”应为本项目“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打印件(以下简称纸质投标文件),该“纸质投标文件”只有当电子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时方可调用。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投标人未提供或未在截止时间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而导致该投标人作投标无效处理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只有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进入本条第2款所述环节,即使在本采购文件约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或递交了“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或“纸质投标文件”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者,其全部投标文件无效。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5月29日13: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本项目为政采云平台电子交易全流程项目,投标人无需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八、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及其他事项:
8.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8.2、标前准备: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3、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
8.4、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公告期限满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不符合一次性要求的,对其相应质疑不予答复。
8.5、本项目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 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镇海区分网(http://zhenhai.bidding.gov.cn/)”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发布在上述公告网站,投标人应及时登录查看和下载,未及时查看和下载的责任自负。
8.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的政府采购活动。
8.7、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九、采购方联系信息:
采购人:宁波市镇海区公路管理段
地 址:镇海区骆驼街道慈海北路1066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74-86285216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扬帆路999弄1号宁波研发园B区9幢3楼301室
联系人:王静
电话:0574-87464312 传真:0574-87461353
十、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
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金老师,联系电话:0574-89389666
附件信息: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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